号: /202206-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6-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66299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效)
号: 清政办发〔2022〕29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2-06-06 16:12 信息来源: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社区、街直各单位、清水河学校:

现将《清水河街道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6


清水河街道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要求,决定在全街开展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署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河、溪流、沟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宣传教育全覆盖。各社区和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认真开展落实“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社区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居委会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二)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社区要对重点水域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塘坝、建筑工地水池、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协调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社区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各社区和学校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各社区要加强属地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负责校内水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严。民政部门要指导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水利部门要在有关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教育、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文旅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釆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宣传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教育、民政部门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家长建立责任监管交接制度,学校要明确告知家长上、下学时间,要求家长根据路途判断孩子上、下学所需时间,确定孩子上学和到家时间;告知家长不要提前送孩子到校,孩子未能按时到家,要第一时间与学校对接。特别是在周末和节假日,要及时提醒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戏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对监护人缺失监护能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社区两委作用,动员居民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街道要充分发挥街社河长和联系社区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教育部门、学校要建立学生相互提醒、监督机制,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相互提醒、监督远离水源、严禁私自下水、他人落水勿盲目施救;对于同学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的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

三、活动安排

专项行动时段为动员间为期一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部署。按照省市要求,迅速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2022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2022年9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2022年 12月底前充成)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2023年4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街道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各社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成立相应组织,始终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社区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宣传、教育部门和融媒体中心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传谣滋事等行为。

(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街道要坚持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制定《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包保机制》(附件2),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将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包保机制;

3.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4.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5.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附件1:

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长卫平来   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员:陈檄邦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曹家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昌梅   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玉婷   街道党工委委员

史善晖   街道党工委委员

聂洪伟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团工委李雅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工作。

专项行动实行督查督办分片包保制度,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统抓全局责任,联系社区班子成员负责所联系社区具体落实情况。



附件2:

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包保机制

序号

水域所在地点

归属单位

责任人

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制度

警示标识

救援装备设置

一级包保

二级包保

三级包保

1

淠河总干渠

淠史杭总局、

九里沟社区

  

 

吴云兵

 

2

淠东干渠

淠东干渠管理处、

九里沟社区

陆继平

 

吴云兵

  

3

安丰明渠

六安市城管局、

九里沟社区

赖红梅

 

吴云兵

王康成

4

苏大堰

六安市城管局、

九里沟社区

赖红梅

 

吴云兵

徐帝王

5

城中村沟塘

九里沟社区

吴云兵

 

吴云兵

李明江

6

老淠河(新安大桥至刘园

六安市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刘园社区

纪再军

 

 

杨爱清

7

老淠河(刘园路到长集路)

六安市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朝阳社区

纪再军

史善晖

丰有余

屠仁和

8

老淠河(长集路到周集路)

六安市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李台社区

纪再军

胡玉婷

 

 

9

老淠河集路到寿春路)

六安市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滨河社区

纪再军

吴昌梅

吴运运

 

10

北郊支渠(姚李路至寿春路)

六安市城管局、

茶棚社区

赖红梅

聂洪伟

王正琴

王安冬

11

北郊支渠(刘园路至解放路)

六安市城管局、

清水河社区

赖红梅

曹家勇

金菊香

邵良润

12

北郊支渠(刘园路至姚李路)

六安市城管局、

花园社区

赖红梅

代萍萍

 

 


附件3:

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清单

1.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居委会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

完成时限:7月底前

 

2.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完成时限:7月1日前

 

3.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完成时限:7月1日前

 

4.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落实“一线一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完成时限:7月底前

 

5.要加强属地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完成时限:11底前

6.指导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在有关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加强巡查监管。

完成时限:7月底前

 

11.加强对釆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完成时限:7月底前

 

12.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完成时限:7月底前

 

13.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与家长建立责任监管交接制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对监护人缺失监护能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附近居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附件4

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序号

水域所在地点

归属单位

责任人

安全隐患

应急物资

应急队伍成立情况

警示

标识

标牌

救援

装备

设置

专职

巡逻

人员

巡逻时段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1.“安全隐患”指大、小、无;2.“应急物资”指救生船、救生圈、救生衣等;3.“警示标识标牌”应设置在醒目位置,重点水域要设置永久性标识;4.“救援装备设置”指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橡皮圈、长竹竿、竹梯等);5.社区为单位填报,由街道汇总上报

附件5

清水河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水域所在地点

归属单位

责任人

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制度

警示标识

救援装备设置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备注

 

 

 

 

 

 

 

 

 

 

 

 

 

 

 

 

 

 

 

 

 

 

 

 

 

 

 

 

 

 

 

 

 

 

 

 

 

 

 

 

 

 

 

 

 

 

 

 

 

 

 

 

 

 

 

 

 

 

 

 

 

 

 

 

 

 

 

 

 

 

 

 

 

 

 

 

 

 

 

 

 

 

 

 

 

 

 

 

 

 

 

 

 

 

 

 

 

 

 

备注:各社区每周巡查结束后上报该表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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