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3-0005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它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3-23
来源单位: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3-23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66299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号: 清政办发〔2023〕12号 词: 物业管理 试点工作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3-03-23 15:34 信息来源: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办发〔2023〕12

 

关于印发《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茶棚社区、街道(驻街)相关单位:

现将《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寿春华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该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依据《六安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小区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级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街道组织,社区贯彻落实”的原则街道办事处成立办事处主任挂帅的工作专班,利用个月的时间,及时协调解决该小区居民反映的物业服务管理方面各类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试点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小区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有效增强,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工作措施

(一)规范小区停车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停车管理规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合理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车路线及消防通道。充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加强小区临停车辆和非机动车管理,整治消防通道、人行道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放等现象,取缔违规停车泊位,切实做好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维护。

(二)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

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开展楼道、绿化带、地下室等卫生死角清理整顿,以及小区出入口、大堂门厅、楼道天台、电梯轿厢、公告(宣传)栏、标识标牌等美化清洁。动员业主全面清理影响楼宇外貌和市容的物品,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面貌。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开展公益宣传和推广活动,加强高空抛物、违规饲养宠物等不文明现象的管理与宣导,培育小区居民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排查小区管理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定期巡查检修机制,加大对电梯失修失检、水电气热管网漏损、道路破损、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与共用通道、消防通道、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制定年度修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要建立台账,做到使用安全、有据可查,按规定将维修保养单在显著位置公示。每年开展一次电梯、消防安全演练。

(四)全面开展违法违建清理

市驻街城管大队联合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三里桥市场监管所等单位着力解决住宅小区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改商等突出问题。对违建及时依法予以拆除,并严格按照规划图纸恢复原貌;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取缔。按照《六安市居民小区执法下沉常见事项清单》定期组织执法进小区活动,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执法下沉小区事项清单公告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房屋装修巡查,对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五)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体系,明确用工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一步落实费用收支公示制度,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公示栏,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收支、公共能耗分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事关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透明度。街道物业办要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

(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要梳理、排查和整改物业服务的薄弱环节,加强服务受理和回访、投诉处理、品质监督、满意度调查等流程制度的优化完善;常态化开展业主接待日,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和24小时服务电话;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主出入口24小时值岗,对外来人员实行进出登记管理,严格门禁管理措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配备相应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文明礼貌,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形象和服务规范。

(七)提升业主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

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值班、议事决策、公示公开、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公共收益管理等管理制度。依据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每年向业主大会、社区党组织进行工作述职。设置服务窗口,自觉接受业主监督,注重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摸排问题阶段(2023315日前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物业办)深入试点小区,联合社区、物业全面摸底,梳理排查矛盾纠纷和问题,收集业主意见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0564-3366299、0564-3365251、电子信箱3432626881@qq.com等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4月25日前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物业办)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应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解决。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全面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5月底前街道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总结,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六、组织保障

(一)完善协调机制。街道成立工作抓组,建立健全“四位一体”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和社区物业服务“吹哨报到”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相关单位要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强化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和社会公德,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履行基层治理责任,有序参与小区日常管理,共同缔造美好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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