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清水河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政办发〔2024〕17号
各社区、街直各单位:
现将《清水河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清水河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小切口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规范全街“小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工作。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巩固拓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聚焦街道社区"小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实施中围标串标、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质量监理和验收审核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项目发包、建设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项目绩效,推动构建科学合理长效机制,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二、整治范围
2022年以来,以街道或社区为实施主体,自行组织发包的非进场交易工程项目(2022年1月至今,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
三、整治重点
1.发包组织程序不规范,未建立项目发包内控制度或制度不健全;通过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进场交易。
2.发包人对预算编制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结算审计单位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不到位。
3.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更改建设标准,工程量变更较大,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乱象;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未履行完工验收程序。
4.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将工程款直接汇入个人账户或收款方与中标单位不一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3 日前完成)
街道社区“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体,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完成)
各社区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并结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梳理排查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各社区不得瞒报、漏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社区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台账(附件)报送至街道纪工委、项目办。
(三)督查核查阶段(7月30日前完成)
街道项目领导管理小组对各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核查。督查核查工作要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和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地方,督查核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处置。
(四)整改提升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各社区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体情况(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报送至街道项目领导管理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实效。
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调度推进等工作。各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工作举措。
压实工作责任,社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要针对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专门管理,明确和落实整改责任人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高。
各社区要切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欠缺的监管空白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制度文件。坚持实事求是,发扬严实作风,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盯着问题查,求真务实,防止虚化发散。坚持举一反三,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和机制缺项,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