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1-0000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金安区翁墩乡 生成日期: 2023-01-03
来源单位: 金安区翁墩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翁墩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55508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翁办字〔2023〕1号 词: 烟花爆竹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17:06 信息来源:金安区翁墩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村(街)、乡直各单位

现将《翁墩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安区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3

 

 

 

翁墩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2022〕22号)、《金安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非组〔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重点打击整治内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包括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户供货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7.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8.经营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9.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即日起至202315日)

1.由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及时调整本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打非”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扎实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2.各村、街利用广播、小喇叭、宣传单等,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生态环保等政策法规,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

3.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  集中行动(202315—2023年4月9日)

1.村、街检查和排查。“打非”领导组办公室牵头,一是组织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严查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产品流向,严肃查处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店(点)供货行为,强化对流向不明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二是全面梳理核查烟花爆竹举报线索,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质量等方面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分工处理。三是压实管理责任,充分基层力量,各地要深入落实村干部包保责任,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结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2)深入排查,做到不漏村(街)、不漏户、不漏人,尤其是对废弃房屋、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偏僻住户和长期从事或有组织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利用闲置厂房、库房和闲置民房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村、(街)要将排查结果要上报“打非”领导组。对排查监管情况,“打非”领导组将逐一组织核查。

2.级抽查。一是由“打非”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进行抽查二是联合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底)

1.各村(街)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构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2.各村(街)要对本区域“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打非”领导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街)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年终岁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要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物资保障,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定职责,联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因监管缺位、工作不实、打击不力等,导致本地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打非”领导组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对各村(街)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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