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4-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3-04-27
发布机构: 金安区翁墩乡 生成日期: 2023-04-27
来源单位: 金安区翁墩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55508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翁办字〔2023〕43号 词: 火灾隐患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09:52 信息来源:金安区翁墩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村街、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制定《翁墩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抓好落实。

 

 

金安区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翁墩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村街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营造出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中小学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等10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各村街、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乡应急所要重点排查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商超、烟花爆竹经营户、加油站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文广站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研学基地安全隐患;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民政办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规划建设办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重点排查自建房、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安全隐患;计生办要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城管中队要重点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各村街、各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提醒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做到“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9日前)。各村街、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找准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组织实施(5月1日至9月20日)。各村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各部门要立即部署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帮助各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在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治理方面。各村街、各部门要按照区消安办《关于开展金安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金消安办[2023] 12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包保到户”工作责任制,结合前期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合用场所“一户一档”完善底数台账,对新发现的要建立隐患清单,对未整改完毕的,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有人管、有问效,形成闭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1),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2.在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治理方面。各村街、各部门要立足以防为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通过警示宣传、引导教育、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强化租赁双方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良性有序开展。要立足企业实际,“解剖式”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开方抓药”,“一厂一策”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执法整治有力度,服务监管有温度。要制定完善企业负面清单,明确企业禁止入驻条件和类型,源头防范“提级使用”问题出现。

3.在动火焊割管控方面。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三)巩固提高(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街、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细抓好领导,推动落实。要健全完善政府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的“三定期”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逐级约谈、督办机制,传导履职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本地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强化与乡应急所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督促系统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单位加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全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铁腕整治违法行为。要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对于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涉及六类直接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四)精准实施教育警示。各村街、各部门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火灾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广泛发动村级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等靶向宣传。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督促系统内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要健全隐患曝光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持续反弹以及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定期组织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各村街、各行业部门要落实攻坚行动方案,自5月份起,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上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盖章版、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2);各村街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3)并报乡应急办; 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解文升,联系电话: 18119760545)。

 

附件: 1.“八条”刚性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主管单位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家)

发现火灾隐患(条)

整改火灾隐患(条)

整改率

1

区城管局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高层建筑

 

 

 

 

2

区商务局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区商务局

地下经营场所

 

 

 

 

4

区卫健委

医院

 

 

 

 

5

区民政局

养老院

 

 

 

 

6

区教育局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宾馆酒店

 

 

 

 

8

区商务局

商场市场

 

 

 

 

9

区商务局

公共娱乐场所

 

 

 

 

10

区文旅局

文博单位

 

 

 

 

11

各乡镇街道

大型仓储物流

 

 

 

 

12

区经信局、区应急局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各乡镇街道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区住建局

老旧场所

 

 

 

 

15

区城管局

无水小区

 

 

 

 

16

各乡镇街道

新领域新业态

 

 

 

 

17

区住建局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1

2

 

年月日

2

 

 

 

 

 

 

3

 

 

 

 

 

 

4

 

 

 

 

 

 

5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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