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7-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机构: 金安区翁墩乡 生成日期: 2024-07-05
来源单位: 金安区翁墩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55508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翁办字〔2024〕65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15:22 信息来源:金安区翁墩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翁办字〔202465

 

各村(居),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乡消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翁墩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202475           

 


翁墩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区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火灾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杨公安置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应在依法征求业主同意后,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号)安全条件要求。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桩。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由杨公村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责任单位:杨公村委会、乡综合执法中队、乡应急所、乡消防工作站)

2.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加强架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杨公村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队、乡消防工作站、杨公村委会)

3.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乡应急所、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各村(居)要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乡政府或翁墩派出所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责任单位:各村(居)、乡消防工作站、乡综合执法中队、翁墩派出所)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4.严查非法改装。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乡消防工作站、乡综合执法中队、翁墩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管所)

5.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反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责任单位:翁墩派出所)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6.加强销售、维修门店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门店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东桥市场监管所)

7.严惩售假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翁墩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管所)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8.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应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翁墩派出所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责任单位:乡应急所、乡消防工作站、翁墩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全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乡消防工作站、乡应急所为牵头单位,翁墩派出所、乡公管站、乡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中心、东桥市场监管所、乡综合执法中队、乡财政所以及各村(居)为成员单位。各部门应当对此项工作进行人员调配并对下发方案组织集中学习。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将此次方案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本乡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向牵头单位反馈,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电动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据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明确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基层组织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及时予以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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