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12-0002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11-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翁墩乡 生成日期: 2024-11-04
来源单位: 金安区翁墩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55508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翁办字〔2024〕83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翁墩乡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11:01 信息来源:金安区翁墩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翁办字〔202483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同意,现将《翁墩乡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2024114              



翁墩乡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410195时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轻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乡消防工作实际,乡安委办、乡消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面抓好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全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1231日。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餐饮店、医院、学校和教学点等场所。

(三)经营性自建房。包括有居住10人以上宿舍。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构筑物。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

(四)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五)生产、销售使用伪劣电器产品

1.生产、销售伪劣电器产品。

2.使用劣质电线、插座、电热器具等电器产品。

3.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伪劣电器产品能力不足。

(六)企业、校园、养老机构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全面

1.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未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未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未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任务分工

(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研判本地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经营性自建房3类重点场所领域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细化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整治责任,部署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动3类重点场所领域负责人、属地管理村(居)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整治;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

(二)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定期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通报;适时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结合实际制定3类重点场所领域消防检查要点风险清单,组织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整治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组织相关部门分类施策实施综合整治,逐一推动整改销账。

(三)各相关部门。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推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消防工作站负责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和各村开展消防业务培训,联合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翁墩中心校要按照职责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整治;翁墩卫生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乡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同时督促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整改火灾隐患;乡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涉及3类重点场所领域的建设工程以及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未经施工审批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包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乡应急、派出所等部门要严肃查处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停止施工、拘留等执法措施;乡农业农村相关部门负责对全乡农业合作社具有烘干设备的主体开展消防安全排查;东桥市场监管所要牵头联合乡应急、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经营电器的商家开展抽查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宣传力度。

(四)各村(居)。各村(居)要组织村两委、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划分网格区域、明确排查整治责任,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防风险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要报送到乡。要发动网格员上门入户排查电器产品使用情况,帮助经营户、农户排除使用伪劣电器产品潜在的风险隐患。深入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整治任务、整治重点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记录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要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各村要组织村两委、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开展排查,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应急所要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检查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查清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学校、幼儿园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封堵疏散出口,违规在外窗安装防盗栏,学生宿舍房间住宿人数超标等问题,必须在寒假期间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实施综合治理。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高风险场所,对餐饮店等人员密集的九小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限期整改;违规电气焊作业的,报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法追究企业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乡安委会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分行业、分批次对人员密集和特殊敏感场所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培训,通报近期火灾情况,剖析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指出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值守巡查。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四)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督导组下沉到各村(居)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适时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检查情况,剖析深层次原因,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行业部门要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1115日前)。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1115日至1220日)。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协调联合开展整治,确保各类场所全覆盖,隐患动态清零。各村(居)要充分发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的各类场所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底数和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上报区消安委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1221日至1231日)。根据方案整治内容,由乡安委办和乡消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攻坚行动工作质效。乡消安委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定期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同之前部署的除患攻坚行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乡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通过排查整治,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全力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分别于20241120日、1220日向乡应急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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