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金安区翁墩乡2025 年“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背景
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是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关键抓手。翁墩乡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依据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安徽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六安市金安区“宪法宣传周”活动相关安排部署。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强化宪法意识普及。通过系统性、多维度的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提升全乡干部群众对宪法的知晓度、认同度和遵守度。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围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助力落实《安徽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夯实法治乡村基础。以宪法宣传为契机,完善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为翁墩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区级“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形成上下协同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宪法宣传周”时间节点,聚焦“尊宪崇法”核心主题,坚持“全覆盖、多层次、接地气”的原则,整合乡村两级宣传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活动与常态化宣传相补充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实现宣传对象精准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效果最大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前期调研阶段。乡党政办公室牵头,深入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全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对宪法宣传的需求建议,为《方案》起草奠定实践基础。
文件起草阶段。依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和调研结果,结合区级“宪法宣传周”活动要求,明确活动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核心内容,起草《方案(初稿)》。
征求意见阶段。向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合理反馈,对《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内容科学可行、符合实际。
审议印发阶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后,以乡党政办公室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四、工作目标
宣传覆盖全面化。实现宪法宣传对全乡各村(居)、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各类群体的全覆盖,确保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群众都能接触到宪法宣传内容。
法治意识普遍化。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乡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人人学宪法、人人守宪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活动成效实质化。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分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宪法宣传品牌活动,确保宣传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工作机制常态化。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健全完善翁墩乡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贯穿始终。
五、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具体如下:
举办2025年翁墩乡“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拉开活动序幕;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
集中开展“尊宪崇法”网络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在全乡农家书屋广泛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阅读实践活动;
组织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活动;
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2月4日开展全乡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开展“法亮千屏”行动,依托重点商圈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展播宪法宣传挂图、音视频;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和法官以案释法活动;
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宣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宣传格局。
六、创新举措
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既有线下启动仪式、阅读实践、旁听庭审等活动,也有线上网络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
聚焦重点群体发力。针对领导干部、中小学生等关键群体,分别安排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宪法晨读”、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等专项活动,提升宣传针对性。
整合多元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现有资源,开展“法亮千屏”“主题阅读”等活动,实现宣传资源效益最大化。
强化实践互动体验。通过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官以案释法、中小学生宣讲等互动性强的活动,让宪法宣传从“被动听”变为“主动学”,提升学习效果。
七、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落实。明确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各村(居)负责本地活动开展,乡直相关单位牵头落实主题活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督促反馈。要求各村(居)、乡直相关单位于12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成效。
资源保障。整合乡村两级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宪法宣传周”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人员支持,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解读人:解少君
咨询机关:翁墩乡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3955508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