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东桥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每年6月为安全生产月,全面加强我镇“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决定成立东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进行分组专项行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29日形成初稿,2022年4月30号—2022年5月30日征求意见,于2023年5月31日正式出台本方案。
四、出台目的与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关键环节,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五、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重要举措与创新举措
1.根据我镇工作实际,进行分组管理,由党政领导班子带队,各站所、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
2.各工作组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认真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刚性措施,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
3.实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存档。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东桥镇党政办;联系人:杨传杰、联系方式:0564-248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