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桥镇2023年度“五一”前后安全生产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东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东桥镇2023年度“五一”前后安全生产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安委会(消安委)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现将
《东桥镇2023年度“五一”前后安全生产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东桥镇2023年度“五一”前后安全生产
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内容和目标
围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以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辖区各类批发零售商铺、商超(含废品收购站)
检查重点:1、是否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2、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或违规搭建,使用芯材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板临时建筑;3、是否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电(气)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5、是否安装影响救援逃生的防盗窗等障碍物;6、商超消防车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并完好有效,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牵头领导:杨传杰
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所
协助单位:各村(街)
(二)建筑施工领域(含农民自建房工地)、土地增减挂拆迁工地
检查重点:1、高空作业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脚手架是否安全可靠;3、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是否审批,有无隐患;4、深坑作业或临坑作业是否有防护措施;5、员工是否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牵头领导:韩庆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协助单位:各村(街)
(三)辖区内餐饮行业(含早点铺)
检查重点:1、石油液化气钢瓶是否符合标准;2、燃气软管是否有破损,软管接头是否使用卡夹、是否脱落;3、是否正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4、店里电气线路是否安全。
牵头领导:韩庆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四)辖区内农业生产主营主体
检查重点:1、畜牧经营主体化粪池是否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是否建立有限空间台账,是否有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审批制度;2、经营主体各类农机作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仓储是否有消防设施,是否开展防火检查;4、是否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牵头领导:杨 欢
责任单位:农综站
协助单位:各村(街)
(五)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地
检查重点:1、高空作业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深坑或临坑作业是否有防护措施;3、机械作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是否树立安全警示标识。
牵头领导:杨 欢
责任单位:农综站
(六)辖区内工贸经营主体(含铜字铜牌作坊)
检查重点:1、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经营主体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3、特种设备、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时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5、涉爆工作区域电气线路是否防爆;6、是否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是否建立台账,有限空间是否有警示标识,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审批制度。
牵头领导:杨传杰
责任单位:应急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协助单位:各村(街)
(七)辖区内道路交通及道路施工工地
检查重点:1、是否存在农用车、电瓶三轮车非法载人;2、道路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八)校园安全
检查重点:1、防溺水;2、校车安全;3、校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4、教学用危化药品使用、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程华秀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中心校
协助单位:各村(街)
(九)辖区内养老机构
检查重点:1、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知岗位火灾危险性以及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3、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开展防火检查;4、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牵头领导:邹 浩
责任单位:民政办、派出所
(十)宗教活动场所
检查重点:1、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4、场所内是否存在电气火灾隐患。
牵头领导:梁修海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派出所
协助单位:相关村(街)
(十一)辖区医疗机构
检查重点:1、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是否制定灭火及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行演练;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开展防火检查;5、职工食堂是否存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王 凯
责任单位:东桥卫生院、派出所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从严查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不能保证安全的场所要上报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查封或关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排查阶段(4月28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调配人员,深入经营单位排查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经营单位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二)经营单位整改阶段(4月28日至5月15日)
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隐患,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改检查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单位组织人员对集中排查中存在隐患的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对未完成整改,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对照采取强制措施,确定此次整改行动实现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五一”前后安全生产规范专项行动,是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隐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整治
部分经营场所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求,密切协作,合力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镇效能督查办将通过明查暗访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