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3-0005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桥镇 生成日期: 2023-03-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桥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3-30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481401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桥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方案》的通知(有效)
号: 东办〔2023〕11号 词: 食品安全、宣传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桥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方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3-03-30 09:45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311

 

 

关于印发

《东桥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 示范区宣传方案》的通知

 

村(街)、食安委成员单位、镇直各单位:

现将《东桥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0

 

 

 

东桥镇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

   

 

为深入推进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按照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委、政府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同争共创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创建工作动态宣传。重点宣传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举措,以及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亮点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加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宣传。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宣传。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三、时间安排

(一)创建宣传活动贯穿整个创建工作始终,并分节点强化宣传。

(二)在创建验收阶段(2023年3月-12月)加强宣传的密度,有重点的开展集中宣传。

四、宣传形式

(一)融媒体宣传

1. 在金安新闻、金安发布微信公众号、金安发布视频号、金安发布抖音号等媒体,集中报道我创建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

2. 借助新兴传播平台,策划制作H5、Vlog、MG动画、短视频、微电影等轻量化、易传播的内容精品,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展现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新闻宣传

加强与安徽日报六安站、中国食品安全报安徽站等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报送与创建有关的新闻线索,提升金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社会宣传

1.拍摄、制作并发布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统一编印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袋、宣传海报、宣传画册。

2. 在集镇主干道、大型商(广)场和大型建筑工地开展公益宣传,在主要街道的灯箱广告牌、公交站台和车载电视、站台和报站广播、楼宇电视和电梯轿厢、以及人口集聚区和人员流动性大的地域的大型电子屏等设施上投放公益广告。

3. 在机关、事业单位和村()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宣传窗等开展宣传活动。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作创建固定宣传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公益短信与网络宣传

1. 通过短信平台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分主题适时发送创建动态、宣传口号等内容。

2. 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辟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专栏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引导网民关注和参与创建相关活动。

(五)宣传教育活动

1.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等主题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村等“六进”活动。

2. 强化食品安全科普阵地建设,积极打造“一一站、一村一栏”的食品安全科普阵地。

五、任务分工

(一)食安办:负责牵头落实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制作创建宣传片、宣传海报,指导各村(街)开展宣传活动,打造食品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街)。

(二)党政办(信息宣传办)在金安新闻、金安发布微信公众号、金安发布视频号、金安发布抖音号开展宣传(宣传内容由食安办及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提供);在创建重要节点及时布置、落实创建宣传任务,营造浓厚氛围。

(三)文广站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发挥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统筹做好中央和省、市、区主流新闻媒体重要稿件的网络转载和网上评论工作,通过集中评论形成正面网上舆论强大声势。加强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传播平台的信息监看,重点关注本地具有媒体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重点网络传播平台,及时发现和有效调控网上舆情,有针对性地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确保涉及创建工作舆情平稳可控。

(四)中心校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宣传;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体系,确保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学时;指导全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创建宣传片和宣传标语;结合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致家长一封信活动。

(五)派出所负责对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工作宣传,曝光有关重大、典型食品案件。

(六)规划办负责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和建筑围墙(含单位、学校、公园、居民小区空白外墙及棚亭围挡),宣传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

(七)镇公管站负责引导车辆管理单位、公交集团公司、出租车运营公司等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公益宣传,利用公交站台、车载电视、车身广告等载体,宣传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

(八)农综站负责宣传农业投入品管理、食用农产品监管检验、准出管理等工作,指导全种养殖园区、种养殖企业、农产品销售门店、农资销售门店等相关场所创建工作的宣传。

(九)东桥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创建工作的宣传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创建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全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抽样、监管执法信息和消费提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十)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宣传;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宣传。

(十城管中队加强城市主次干道、街巷、护栏等管辖区域创建工作的宣传。负责结合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加强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的宣传,着重加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意义、措施、成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餐饮业主正确处置餐厨废弃物。负责协调各单位的创建宣传横幅、标语的悬挂位置以及时长等。

(十)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东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好创建宣传活动。

(十)各村(街)发挥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志愿者作用,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定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利用辖区内食品安全科普阵地,在周边宣传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打造食品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领导,确定宣传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主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各村(街)及参与创建有关单位、镇直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统一部署开展本辖区创建宣传活动。镇党政办食安办将定期通报宣传工作情况,并纳入全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村(街)、部门、行业和企业间的协调与配合,制定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三)创新思路,注重实效。按照“出实招,求实效”原则,通过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本地特色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力争在宣传内容上有新亮点,在宣传方式上有新突破,在宣传成效上有新进展,提高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明确专人,报送信息。村(街)及参与创建有关单位、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送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不得少于1条创建信息。

 

附件:1.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标语

2.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宣传标语

 

1.食安金安、健康你我,共创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

2.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健康生活你我共享。

3.同谱金安幸福曲,共创食品安全区

4.美丽金安同心同梦,食品安全邀你同行。

5.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安全食品。

6.关注食品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7.食品安全连万家,示范创建靠大家。 

8.食品安全你我共创,健康生活大家同享。 

9.示范创建齐参与,食品安全靠大家。

10.美丽中国梦,食安全民行。

 

 

 

 

 

 

 

 

 


附件2

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宣传形式

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

1

融媒体宣传

借助抖音、快手等新兴传播平台,策划制作H5、Vlog、MG动画、短视频、微电影等轻量化、易传播的内容精品,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展现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

镇党政办(信息宣传办)、镇食安办

2

及时宣传我创建的重大活动、动态进展、典型事例和亮点工作。

镇党政办(信息宣传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3

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并播放。

镇党政办(信息宣传办)

4

集中宣传食品投诉举报热线12315和创建标语,介绍食品安全维权知识,正面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

镇党政办(信息宣传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5

 

 

 

 

户外

环境

宣传

 

在我村(街)LED屏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镇城管中队

6

在全社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沿街各单位院墙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镇规划办城管中队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7

城市出入口有户外广告牌展示创建标语,在镇区交通主干道路牌、户外灯箱等广告牌投放公益广告。

城管中队

8

在公交站台、公交车载电视、公交车身广告、出租车车顶LED屏上投放公益广告。

木厂交管所

9

在公共场所开展公益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宣传窗等开展宣传活动。

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服务场所宣传。

东桥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镇城管中队

10

银行、税务、加油站等窗口单位营业场所宣传。

东桥市场监管所

11

12

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公益广告宣传。

镇公管站

13

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作“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固定宣传牌;有条件的重点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建设食品安全展示馆。

东桥市场监管所

14

公益短信与网络宣传

通过短信平台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分主题适时发送创建动态、宣传口号等内容;

食安办

15

在区人民政府网、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辟“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专栏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引导网民关注和参与创建相关活动。

镇党政办(信息宣传办)、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6

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积极向《金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简报》投稿。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17

社会宣传

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宣传周”、“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主题宣传活动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19

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体系,确保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学时;结合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致家长一封信活动。

镇中心校

20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村等“六进”活动。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1

强化食品安全科普阵地建设;积极打造食品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街)。

食安办各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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