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8-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残疾人工作 发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桥镇 生成日期: 2023-08-24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桥镇 有效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3年8月24日 废止时间: 2023年10月1日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481401
称: 【其他文件】关于做好东桥镇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失效)
号: 东办〔2023〕23号 词: 残疾人、数据信息

【其他文件】关于做好东桥镇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失效)

发布时间:2023-08-24 14:24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323

 

 

关于做好东桥镇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

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残疾人大数据建设的部署,推进我镇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市残联《六安市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残工委〔202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常态、数据动态、机制联动、数据转化工作机制。各(街)书记负总责、残疾人专委负责具体业务,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二、优化采集方式

本次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窗口服务、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归集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其中入户采集率要达到 95%以上,数据采集以移动终端采集为主

三、把握时间节点

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各项指标采集时间区间为202210月1日至20239月30日,填报20239月30日时点的数据信息;9月30日以后变更的数据,在下一年度调查时填报。(街)要在915日前完成本的调查工作,91630日进行数据复查整改。

四、加强质量控制

(街)要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岗位责任制,由村主要领导牵头,残联专委负责本(街)基本状况调查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真实性。具体从事基本状况调查的入户人员要严格遵守《残疾人保障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审核、系统录入等工作,要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为登记对象保密,杜绝发生数据信息和个人信息泄密事件。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8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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