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做好东桥镇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失效)
东办〔2023〕23号
关于做好东桥镇2023年度持证残疾人
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残疾人大数据建设的部署,推进我镇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市残联《六安市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金残工委〔202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镇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街)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常态、数据动态、机制联动、数据转化”工作机制。各村(街)书记负总责、残疾人专委负责具体业务,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二、优化采集方式
本次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窗口服务、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归集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其中入户采集率要达到 95%以上,数据采集以移动终端采集为主。
三、把握时间节点
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各项指标采集时间区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填报2023年9月30日时点的数据信息;9月30日以后变更的数据,在下一年度调查时填报。各村(街)要在9月15日前完成本村的调查工作,9月16日—30日进行数据复查整改。
四、加强质量控制
各村(街)要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岗位责任制,由村主要领导牵头,残联专委负责本村(街)基本状况调查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真实性。具体从事基本状况调查的入户人员要严格遵守《残疾人保障法》和《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村(街)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审核、系统录入等工作,要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为登记对象保密,杜绝发生数据信息和个人信息泄密事件。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