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2-0003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桥镇 生成日期: 2024-02-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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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春节消费提示】注意!不得上市销售、聚餐主办者严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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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提示】注意!不得上市销售、聚餐主办者严禁采购……

发布时间:2024-02-08 16:08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桥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散装白酒生产经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金安区市场监管局现就散装白酒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消费者谨慎购买,适度饮酒。

一、规范生产

(一)禁止白酒生产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等添加剂和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

(二)在白酒生产及存贮过程中不得使用塑料管及塑料桶接、装白酒,尽量避免白酒与含塑化剂的塑料制品直接接触,防范塑化剂超标。

(三)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采用固态法之外的方法生产加工白酒。

(四)未经登记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白酒,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二、依法经营

(一)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未经登记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白酒。

(二)严禁销售标签标识缺失散装白酒,要准确记录白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散装白酒“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的白酒。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要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四)餐饮服务单位未取得自酿酒许可不得向顾客提供自酿酒,不得向到店餐饮服务以外的顾客销售自酿酒。

三、明白消费

(一)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严禁采购无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用于集体聚餐饮用。要严格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存放,严防因误饮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害。

(二)消费者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采购、不饮用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散装白酒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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