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桥镇2024年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办〔2024〕39号
各村(社)、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自建房、燃气及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现将《东桥镇2024年自建房、燃气、消防、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东桥镇2024年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10月19日5时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轻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东桥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面抓好秋冬季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商店、餐饮、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自建房。包括镇辖区范围内所有自建房。
(三)燃气。包括餐饮店、居民用户、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店等场所。
(四)电动自行车。包括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用户电动自行车销售点。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自建房安全。
1.房屋建筑构件、地基基础、墙体出现“歪、裂、扭、斜”等现象,存在地基沉降、墙体开裂、屋顶塌陷等安全隐患。
2.房屋存在乱堆易燃物、乱拉乱接电线、电气使用不规范、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
(二)燃气安全
1.液化石油气钢瓶上无正规二维码,未实现各环节追踪溯源,存在超期未检、气瓶超过使用年限或翻新“黑气瓶”等情况。
2.气瓶存放位置不合理,放置于密封半密封空间,存储放置在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内,使用过程中未保持直立稳固放置,使用时未与灶具的净距保持0.5米以上。
3.未使用不可调节减压阀,壳体外观存在明显缺陷。
4.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连接软管,存在软管穿墙、长度超过2米、软管接口未使用卡箍固定等隐患。
5.燃气灶具不具备自动熄火保护安全装置,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年限已满的燃气器具行为。
6.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或报警器未保持通电状态,安装高度未距离地面30厘米以内。
7.是否存在跨网格送气。
(三)消防安全
(1)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构筑物。
(3)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
(4)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5)生产、销售使用伪劣电器产品。
1.生产、销售伪劣电器产品。
2.使用劣质电线、插座、电热器具等电器产品。
3.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伪劣电器产品能力不足。
(6)企业、校园、养老机构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全面。
1.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未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未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未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
五、任务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研判本地“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经营性自建房3类重点场所领域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细化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整治责任,部署推进消防安全(含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动3类重点场所领域负责人、属地管理村(社)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整治;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村(社)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定期对各村(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含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通报;适时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结合实际制定3类重点场所领域消防检查要点风险清单(附件1),组织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整治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附件2),组织相关部门分类施策实施综合整治,逐一推动整改销账。
(三)镇自建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实施自建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对辖区自建房、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幢一户,摸清掌握自建房、燃气安全隐患底数,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社区)自建房、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化解自建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梳理汇总自建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
(四)各村(社)、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推动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相关部门和各村(社)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联合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分管领导韩庆连牵头,责任单位:应急所、派出所);2、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分管领导夏伟牵头,责任单位:镇中心校);3、对卫生院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自查自纠,并对全镇村(社)卫生室、其他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分管领导邹浩牵头,责任单位:计生办、卫生院);4、对养老机构(含村五保新村)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同时督促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整改火灾隐患(分管领导邹浩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办);5、对3类重点场所领域的建设工程以及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未经施工审批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包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停止施工、拘留等执法措施(分管领导韩庆连牵头,责任单位:应急所、派出所);6、对全镇农业合作社具有烘干设备的主体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负责对全镇农业产业化及水利项目临时工棚、临时租借民房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分管领导杨欢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7、对宗教场所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分管领导梁修海牵头,责任单位:村(社)两委);8、对全镇农家书屋、文化娱乐场所、图书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分管领导夏伟牵头,责任单位:文广站);9、对全镇建筑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临时租借民房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分管领导韩庆连牵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10、对经营电器的商家开展抽查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宣传力度(分管领导邹浩牵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派出所);11、对废品收购站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分管领导杨欢牵头,责任单位:城管中队、派出所);12、对东桥街道所有商业住户进行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分管领导韩庆连牵头,责任单位:应急所、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派出所、东桥社区);13、对本村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进行排查(各包村领导牵头,责任单位:村(社)两委)。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社)、各部门要按照整治任务、整治重点自查自改各类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记录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要开展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查清风险隐患。各村要组织村“两委”、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开展排查,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镇安委会要强化监督各类检查,检查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查清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1.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学校、幼儿园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封堵疏散出口,违规在外窗安装防盗栏,学生宿舍房间住宿人数超标等问题,必须在寒假期间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实施综合治理。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高风险场所,对餐饮店等人员密集的“九小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限期整改;违规电气焊作业的,报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法追究企业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针对有人居住的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各村(社)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场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下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书,并做好纸质材料、照片等记录留存。针对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房,应采取封闭、挂牌警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燃气安全隐患整治。针对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现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纸质、视频、照片等记录资料保存。
4、电动自行车。突出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用户改正不良习惯;着力解决辖区内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行为。
(三)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镇安委会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分行业、分批次对人员密集和特殊敏感场所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培训,通报近期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情况,剖析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指出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开展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值守巡查。对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隐患整改难度大、安全隐患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四)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镇安委会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到各村(社)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适时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检查情况,剖析深层次原因,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行业部门要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协调联合开展整治,确保各类场所全覆盖,隐患动态清零。各村(社)要充分发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的各类场所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底数和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方案整治内容,由东桥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攻坚行动工作质效。镇安委会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定期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同之前部署的除患攻坚行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通过排查整治,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各类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全力维护全镇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各有关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排查表与汇总表(附件2、附件3),12月20日向镇安办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联系人:王军,电话:13856492676,邮箱:364257787@qq.com)
附件:1.主要消防安全风险情形
2.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排查表
3.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汇总表
4.东桥镇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2:
附件3:
消防、自建房、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汇总表
单位: 填表人: 统计时间:
名称 |
地址 |
责任人 |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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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场所具有重大风险隐患,应据实填写,否则留空。重大火灾隐患均为重大风险隐患,隐患虽然未达到重大火灾隐患标准,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也应当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