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办〔2022〕20号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会议要求,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现将《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安区东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改善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督导要求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及,决定开展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改善内容及标准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面向所有农村常住农户,重点对象是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户等四类农户,重点群体是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或老弱病残人员较多的农村住户等。
(一)整治公共空间,要实现“四治两完善”。即:村域范围内垃圾(包括陈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改厕不能用不好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日常保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奖惩机制不断完善。各村(街)要压实权属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下大力气加快消除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陈年垃圾和建筑垃圾杂物,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日常管护责任,杜绝问题反弹。
(二)整治农户庭院,要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各村(街)要以群众为主体、帮扶为辅助,引导农户自觉、自行维护好家庭和院落环境卫生,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对无能力的重点群众,动员帮扶力量加强帮扶。
(三)改善个人习惯,要实现“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各村(街)要突出四类农户及重点群体,开展个人卫生习惯提升,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逐步变“要我干净、要我参与”为“我要干净、我要参与”,争做文明卫生新时代新村民。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按照“乡镇干部包村(街)、村(街)干部包组”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前完成)。根据排查的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整治对象,防止出现优亲厚友,做到“一户(处)一方案”,分户(处)制定“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能做到的要立行立改,在9月上旬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助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8月中旬前完成)。对照“一户(处)一方案”,由镇农综站组织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监督、谁验收、谁负责”。各村(街)要坚持完成一户(处)、验收一户(处),及时销号。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前完成)。各村(街)在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街)要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工作经费,确保不增加新的债务和农民负担;要量力而行,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运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扎实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推进文明村镇、清洁村庄建设,组织开展清洁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推行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制等活动。
(三)强化督查调度。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纳入镇效能办月度重点工作调度清单。专项行动期间,镇效能办、农综站建立调度机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相关情况适时通报。对问题整改和环境整治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村(街)分别于6月20日、6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农综站。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