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东河口镇对外联系电话
序号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部门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部门职责 |
1 | 0564-2641013 | 胡波 | 党政办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9办公室 |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妇联等群团工作。 6、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2 | 0564-2641013 | 芮丹枫 | 纪委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二楼215办公室 |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及“阳光村务工程”实施,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3 | 0564-2641001 | 朱晓梅 | 妇联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13办公室 |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增长; 3、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 4、在全社会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监督落实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推动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代表妇女利益,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7、教育引导妇女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9、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搞好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0、巩固和扩大各界妇女的大团结,适时发展各类联宜组织,发挥其作用,促进妇女工作全面发展。 |
4 | 0564-2641013 | 许佑琦 | 三老办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3办公室 | 老年学校机构职责: 1、管好全镇老年学校工作,落实好本级老年学校工作任务; 2、搞好老年学校的教育活动开展,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引导老年人参加各种展览、比赛和文艺联欢活动,丰富和充实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3、组织老年学校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总结和交流学习经验; 4、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的管理制度,规范老年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开发老年人智力资源,引导老同志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服务; 6、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年学校的其他事宜。 老龄委机构职责: 1、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提高自身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 2、加强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活到老、学到老,为老年人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方便,让他们为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巩固和发展基层协会的建设,不断提高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 4、尊重老人、关心老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广大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5、发扬敬老、助老、养老、爱老的精神,做到老有所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用经历和才智影响和教育好下一代。 6、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7、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老龄委的其他事宜。 关工委机构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关工委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加强镇关工委自身建设。 3、积极发动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为培养四有新人作出贡献。 4、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突出思想和道德教育的主旋律,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理论、革命理想、革命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民主法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5、培养青少年成长成才。努力帮助青少年学科学、学文化、学实用技术、学专业技术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科技意识和建功立业的本领,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及社会公益等活动,寓教于乐,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6、保护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进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挽救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协助相关部门促进解决一些青少年的实际问题。 |
5 | 0564-2641013 | 班友凯 | 共青团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9办公室(同党政办) | 1、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 2、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人才; 3、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村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 4、负责收缴团费和处理团务; 5、完成上级共青团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6 | 0564-2641063 | 李成杰 | 自规中心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6办公室 | 1、贯彻执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申报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 3、负责村镇规划、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4、负责申办建设工程的“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民建房的“一书一证”(即: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对测量标志、测绘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区住建局授权的住宅和房产管理; 7、负责建设统计工作和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的管理; 8、协助区建委做好城建监察、房地产开发、建筑企业、个体工匠、建材企业、墙改、勘探设计、拆迁的技术和咨询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
7 | 0564—36226388 | 赵正祥 | 司法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24办公室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
8 | 0564--2641585 | 谢高欢 | 综合文化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学苑小区巷内 |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征集工作。 3、积极主动调查研究,掌握辖区文化动态。 4、经常性地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同时开展特色文化旅游等活动。 5、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 6、配合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加强辖区文化市场管理,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7、积极主动地做好新闻内外宣传工作 8、做好镇党委、政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
9 | 0564--2641020 | 李超 | 人社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新华路为民服务大厅 | 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2、负责辖区内劳动者的就业、生活状况调查工作,协助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外来劳动者的管理,负责就业登记、统计,定期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就业管理情况。 3、积极开拓辖区内的就业岗位,收集、传送就业服务信息,做好向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提供求职登记、创业指导、技术培训、就业推荐等工作。 4、做好城镇居民(含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退管工作。 5、检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6、负责对辖区内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7、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配合区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做好劳动监督工作。 8、协助区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辖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9、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区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10 | 0564-2641215 | 张德明 | 农综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二楼219办公室 | 1、贯彻落实上级农业方面的政策和指示精神;宣传普及有关农业方面的法规;协调农业各部门的关系和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组织工作。贯彻上级有关水利、水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防汛抗旱、节约用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负责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本地区各类林业数据归类存档工作。 4、负责全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报表,管理农业合同;负责农村的财务管理审计与监督;分析和掌握经济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服务工作;畜牧品种改良服务,养殖技术推广以及防疫服务工作;农业种、养技术培训及普及工作;负责农机年审年检、安全生产、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型的推广服务及农机监理工作。 |
11 | 0564—2641099 | 陈家军 | 综合执法中队(应急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二楼218办公室 | 1.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3.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和管委会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好工作。 5.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月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安委会报告。 7.对授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 8.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
12 | 0564-2641013 | 甄朝阳 | 公管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14办公室 | 1、协助镇政府做好辖区内除区级管护项目外的所有公共(公益)设施管护工作; 2、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日常巡查、管护和维修; 3、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国有资产、资金管理; 4、督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对公共设施管理履职尽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5、开展公共设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管护制度,开展管护工作宣传和培训; 6、指导村集体、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13 | 0564-2641025 | 刘泽倩 | 乡村振兴办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5办公室 |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镇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指导制定村级扶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整村推进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5、开展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6、负责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编报及小额信贷工作; 7、负责上报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总结及各类统计报表等; 8、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拨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 9、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和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工作; 10、承办区乡村振兴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14 | 0564-2641001 | 朱晓梅 | 计生办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13办公室(同计生办) |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镇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镇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
15 | 0564-2642467 | 汪丹权 | 民政办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108办公室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镇社会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镇建设工作,拟定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干部的培训和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村、街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负责本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以及负责义务兵优待金的申报发放工作。 6、负责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的定期补助申报和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龄事业政策,负责本辖区五保供养、敬老院管理,以及孤儿、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8、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改革丧葬陋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 10、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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