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7-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它 发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河口镇 生成日期: 2023-07-21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河口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7-21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41013
称: 【其他文件】东河口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号: 东政字〔2023〕68号 词: 集体资产,监管

【其他文件】东河口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1 10:21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河口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东河口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

      

 

根据《金安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农工办〔2023〕15号)精神,为巩固提升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监管工作,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结合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情况,对由数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全面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情况,不得以村办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牌子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牌子。全面摸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运行情况,不得以村委会名义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决策。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生变动的,应定期通过成员大会予以确认。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应依法依规 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循序渐进,严控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不规范问 题。全面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单独设立财务账套,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摸排并整治在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原则上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均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全面核查财务收支核算不规范问题,严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支范围,不得把村民委员会收支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科学划分村级债务,对原村民委员会账务上的债务,根据发生债务的归属关系进行债务分割,不得把属于村民委员会的债务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核查清产核 资过程中走过场、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度,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全面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问题。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不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加强对资产权属的确认、管理和处置,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全面摸排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移交确权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明显发生贬值亏损的资产,在登记入账时是否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四)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各类集 体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原以村委会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一律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 “人情包” “权力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规范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财务审批管理,加强集体财务公开,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完整。全面摸排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头开户、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严禁通过自审自批、多报少支、虚假列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加强对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的排查整治。健全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及时解决在代理委托过程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六)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 债兴办公益事业,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再转贷行为,以及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各地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七)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 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八)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严肃查处审计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问题。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尤其对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鼓励各地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出资设立企业、合作社,控股、参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九)整治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 排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重点排查平台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  不登记或不录入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完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平台功能,对超预算支付、大额资金变动、经营性资产闲置、合同履行异常等问题进行实时预警,及时处理。到2023年底,实现全镇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与省级“裕农通”平台的数据全面互联互通。

(十)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7月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各村(街)要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路线 图、时间表和推进措施,及时动员乡村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完成)。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 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镇将对村(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及时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填报整改台账(见附件)。

(三)实地抽查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镇成立督查组 对各村(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 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单位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中旬完成)。镇将依托区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配套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各村(街)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纪委、组织、财政、农综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镇、村二级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村(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区农村集体资 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试点结果运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创新保障要素条件,确保提质增效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指导督促。镇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指导和帮助村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实效。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各村(街)要及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镇将择优汇编形成实操性制度手册,及时宣传和报送好做法好经验。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 违纪问题,通报典型问题,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街)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

各村(街)要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各村(街)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镇农综站张德明处,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

镇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564-2641013  

邮箱:1251916368@qq.com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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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应整

改台

账数

已整

改台

账数

1.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 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数量

其中:(1)资产金额

(2)资源面积

3.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其中:(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2)超低价合同数量

(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3)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

 

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6.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6.2.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金额 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8.1.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8.2.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8.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村 部数量

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数量 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其中:(1)案件数量

(2)案件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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