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4-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它 发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河口镇 生成日期: 2023-04-10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河口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4-10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41013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的通知
号: 东政字〔2023〕32号 词: 集体,学法制度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0:46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河口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

    

 

村(街)直各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法治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集体学法,应当坚持与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  参加镇集体学法的对象范围是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各村(街)书记﹐必要时可以扩大全体镇村干部

第四条  镇集体学法的重点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

(三)宪法及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五)保密、廉政、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六)国家和省、市新颁布或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第五条  组织集体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会前学法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等情况适时组织学习。专题学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专题法治讲座。

第六条  镇集体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党政办会同司法拟定,报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实施。直相关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学法主题和工作要求,为镇集体学法提供学习资料,做好授课(讲座)人邀请工作。

第七条  列入镇集体学法计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原则上由执行该法律、法规、规章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邀请相关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作为学法辅导报告或者专题讲座的主讲人。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内容应当紧密结合我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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