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的
通 知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东河口镇集体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法治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集体学法,应当坚持与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 参加镇集体学法的对象范围是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各村(街)书记﹐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全体镇村干部。
第四条 镇集体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
(三)宪法及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五)保密、廉政、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六)国家和省、市、区新颁布或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第五条 镇组织集体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会前学法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等情况适时组织学习。专题学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专题法治讲座。
第六条 镇集体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党政办会同镇司法所拟定,报镇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实施。镇直相关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学法主题和工作要求,为镇集体学法提供学习资料,做好授课(讲座)人邀请工作。
第七条 列入镇集体学法计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原则上由执行该法律、法规、规章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邀请相关镇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作为学法辅导报告或者专题讲座的主讲人。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内容应当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