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9-0000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河口镇 生成日期: 2024-09-02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河口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9-02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东河口镇卫生院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641013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号: 东政字〔2024〕119号 词: 无偿献血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20:27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河口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东政字〔2024119

 

各村(居),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按照区有关文件精神,按时按量完成区下达我镇2024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492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积极进行宣传。无偿献血是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奉献行为,同时献血有益身心健康。凡适龄(1855周岁)健康公民均有义务参加无偿献血,既可以参加镇政府组织的集中献血活动,也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或其设置的献血点登记参加无偿献血。要号召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共青团员、现役军人、公检法干警、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带头参与,自觉履行无偿献血义务。

二、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完成无偿献血活动是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确定一名人员具体负责安排和联络,有效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任务,认真落实。

我镇将邀请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来镇政府大院集中采血,采血时间为2024913日(星期五),上午8:0011:40,要求每位献血者需带本人身份证或献血卡。参加义务献血主体为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干部职工,各中小学校教师等,镇党政办提前通知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按时按量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献血者注意事项

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献血时携带献血者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医保卡);

献血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至60周岁);

献血者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献血前一天保证充分睡眠;

献血前一天、当日适宜清淡饮食,不宜饮酒;

女性献血者须避开月经期及其前后三天;

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人员,满48小时,可献血;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新冠病毒感染最后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7天后,重型或危重型的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献血。

两次献血间隔时间须大于6个月。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献血完毕,持续按压针眼处10分钟,切忌搓揉。

)保持针眼处清洁、干燥,4小时后可以去除创口贴。

)献血当日献血的手臂不要提重物,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献血当日适当多饮水,正常饮食,不宜饮酒。

)献血后妥善保管好献血证。

)欢迎您6个月后再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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