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09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它 发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河口镇 生成日期: 2025-03-13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河口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灵活就业怎么办理参保?找到工作可“无缝衔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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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怎么办理参保?找到工作可“无缝衔接”吗?

发布时间:2025-03-13 20:06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河口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没有用人单位,想参保怎么办?

别担心!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缴纳社保费

两种制度随您选

第一种

  以个人身份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

选择的参保方式

  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第二种

  在户籍地参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参保手续不麻烦

线上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也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

在户籍地或就业地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除个别超大城市外

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找到工作可“无缝衔接”







  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要求与有单位的职工是一样的。







  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制度衔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如果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将之前在城镇单位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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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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