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马头镇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有效)
马办〔2023〕6号
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马头镇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马头镇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组。
马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马头镇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办法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统筹城乡发展,根据《金安区202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金政办秘〔2022〕49号)、《金安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全镇13个村(街)。
二、考核范围
1、调查摸底。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摸底工作,经三方服务公司套核后报区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有关部门审查认可。
2、规划设计。经区四部门联审后,第三方公司到现场测绘、规划设计,确定复垦地块范围红线等,各村要积极配合第三方公司。
3、青苗房屋补偿。各村要配合镇对拆迁房屋、附属物及青苗等丈量、测算,参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及金安区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等奖励补助办法,并做好登记造册留存。
4、施工协调。各村要做好复垦前准备工作,签订补偿协议书,并对项目区内群众的建筑物及地面附属物协调及时拆除搬迁等,并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化解矛盾。
5、后期管护。复垦后的耕地管理工作由村(街)负责监管,造成复垦土地抛荒、新建建筑物、栽树、堆放杂物等现象,扣除包片干部当月绩效,取消该地块当年农户管护费。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
镇成立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村(街)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全镇形成齐抓共管,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2、奖励标准
(1)、根据工作实绩,增减挂项目,兑付每亩2000元村级工作协调费,并奖励村(街)两委干部(含扶贫专干)合计按每亩500元兑付;补充耕地项目,兑付每亩1500元村级工作协调费,并奖励村(街)两委干部(含扶贫专干)合计按每亩300元兑付;旱改水项目,兑付每亩1000元村级工作协调费,并奖励村(街)两委干部(含扶贫专干)合计按每亩200元兑付。
(2)、对照镇增减挂项目下达任务,实际完成超过任务数,超额部分实行分段额外奖励,其中:1-20亩(含20亩,下同)部分,亩均增加500元村级协调费;20-50亩部分亩均增加800元村级协调费;50亩以上部分亩均增加1000元村级协调费。
(3)、农户管护费500元/亩发放3年,待市、区验收通过后由镇财政逐年发放到村(街),由村(街)根据验收面积进行造册并及时发放到户,若出现侵占项目区,造成耕地卫片,由村自行安排机械整治,并扣除当年管护费。
(4)、在整个项目调查摸底、规划设计、青苗房屋补偿、施工协调、后期管护每个环节中,出现侵占、激化群众矛盾,造成越级上访、工作严重失职等事件,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扣罚该村(街)两委干部奖励。
附件:
马头镇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环环(镇 长)
副组长:许 梅(副镇长)
夏 军(人大副主席)
成 员:耿兴明(司法所所长)
花 健(财政所所长)
刘诗华(规划办主任)
卫志富(农综站站长)
彭宜丰(林业站站长)
杨 波(规划办工作人员)
户孝伟(规划办工作人员)
城管中队
各村(街)书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办,由许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马办〔2023〕6号关于马头年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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