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有效)
马政〔2023〕141号
关于印发《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重点企业:
现将《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金安区马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冬春攻势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围绕全国、全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精准研判,优化措施,统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群租房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冬春森林防灭火、火灾防控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全力维护我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冬春攻势按照“四查一暗访”的方式交叉开展,以重点领域治理和防范为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1.企业全面自查(即日至12月20日前结束)。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将本方案转发至辖区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方案中的总体任务清单(见附件),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状况,全面开展专项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记录必须含检查时间、人员、结果、处置措施等内容),在企业公示栏或者显著位置将自查记录和结果向员工进行公示,并抄报一份至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
2.监管层面排查(即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前结束)。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指导性服务检查等方式,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的检查,将排查行动作为企业自查缺项和不足的有效补充,督促和指导企业及时有力地整改隐患。对未开展自查导致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采取立案查处的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开展行动。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立足本辖区和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效果,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备案登记,实施挂牌跟踪督办,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依法关闭。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扩大执法效果。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附件: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任务清单
附件:
马头镇安全生产冬春攻势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学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涉及本地区、本行业和本企业的内容。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2 |
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宾馆、群租房、公共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3 |
对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等敏感特殊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4 |
指导“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5 |
排查和查处燃气充装或配送单位违规经营、存储行为,餐饮企业存在燃气管网连接不规范、气瓶超量储存、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行为。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6 |
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严格执行“入户安检”安全检查和宣传,村(社区)和园区组织开展居民用气入户安检抽查复核。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7 |
严厉惩治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8 |
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多合一”场所、群租房、老幼病弱等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9 |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劳动密集性场所、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和可燃易燃品厂房或仓库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的食堂或餐饮企业进行查处。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0 |
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娱乐休闲、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仿真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问题的排查检查,督促按期整改。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1 |
大力治理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消防车道和管道井封堵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2 |
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举行的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活动管理,督促主办、承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3 |
强化对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设备设施、易冻易裂及其他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控,突出节日期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严格执行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4 |
加大对非法加油车,烟花爆竹运输、经营打非治违力度和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打非治违力度。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5 |
加强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涉建各方认真落实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和未经科学评估论证擅自压缩工期等工作开展情况。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6 |
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醉驾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7 |
开展对县乡公路、桥梁大中修、拓宽配套、危桥加固、危险路段整治等道路隐患和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8 |
重点检查叉车、锅炉、供气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特种设备,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定期检验检测和检查维护。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19 |
加大对冶金铸造、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力度,落实涉爆粉尘除尘系统、液氨罐区、污水处理池等重点设备、区域风险防控措施;严厉打击设施设备检维修、动火等危险作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20 |
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公墓、坟场等重点部位督导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采用多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21 |
组织开展森林火患治理,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备战巡查,严肃查处森林火灾事故。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
22 |
组织开展对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发电设备运行维护、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