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马头镇 生成日期: 2025-03-10
来源单位: 金安区马头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资助政策】六安市金安区普通高中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清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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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六安市金安区普通高中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清单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10 19:09 信息来源:金安区马头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区级标准
1 区教育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到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我区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拟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64-3261729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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