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六安市金安区普通高中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清单与标准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
1 | 区教育局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
到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 我区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拟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 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64-3261729 | 学生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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