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3-0008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介绍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淠东乡 生成日期: 2023-03-2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淠东乡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03-20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淠东乡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431020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淠东乡村班子及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号: 淠发〔2023〕14号 词: 量化考核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淠东乡村班子及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6:34 信息来源:金安区淠东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淠东乡村班子及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314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淠东乡村班子及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安区淠东乡委员会

                             2023320

 

 

淠东乡村班子及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金安区“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精神,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现任村两委干部及振兴专干、后备干部。

二、主要内容

考核分为工作绩效考评和日常管理两部分,工作绩效考评由“月度考评+半年考评+年终考评”构成。其中月度考评内容由乡党委政府根据每月工作重点确定;半年考评结果由每月积分加权乡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综合评价结果构成;年度考评结果由年中、年末两个半年考评结果加权构成。日常管理以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为主要内容,实行负面清单扣分制。

(一)工作绩效考评

1.月度考评。对村级重点工作每月开展考核,分值为100分。当月考核内容每月5号前以工作清单的形式发放,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负责评分,乡效能办负责统分。村干部月度积分为所在村月度得分加权其个人日常管理分数。

1)月初交办。每月5日前,各班子成员将本月重点工作清单发至乡效能办汇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后发至各村。

2)月中跟进。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负责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跟进。对工作推进困难的,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乡效能办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在效能督察中被通报表扬的村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村每次扣3分,直至整改为止。

3)月底汇总。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客观公正对各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并于次月3日前将打分情况发至乡效能办,乡效能办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形成初步考评结果。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后形成最终意见,并以效能通报的形式将各村月度工作点评和得分情况进行公示。

2.半年考评

每半年,综合各村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乡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评价对各村进行半年测评。其中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即月度积分加权总和)权重占60%,乡党政主要领导评价权重占10%,班子成员评价权重占20%,二级机构负责人评价权重占10%。结合测评得分,按照282的比例将12个村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3.年度考评

年度考核由年中、年末两个半年考核结果加权构成,其中第一等次村4个,每村全体村干部可享受年度绩效;第二等次村4个,每村享受年度绩效的村干部名额减去1名;第三等次村4个,每村享受年度绩效的村干部名额减去2名。

(二)日常管理

1.考勤制度。村干部工作期间要在考勤(指纹)机签到和签退,签到签退时间与乡干部保持一致。乡效能办每月调取打卡记录进行统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无故旷工半天扣10分,效能督查不在岗每次扣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原则上需提前一天报乡效能办备案。

2.会议制度。村干部开会有无故迟到、早退的一次扣5分;有会议期间手机响铃、玩手机、“开小差”等影响会场秩序被乡效能办通报或被党政主要领导点名的一次扣10分;如因会议通知或文件传达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扣5分。

3.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乡效能办负责不定期督查值班干部在岗情况,缺席一次扣10分。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班,应提前两天向乡效能办备案,私自调班被乡效能办督查发现的,扣除调班人员每人10分。

4.请销假制度。请假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请假条等方式提前一天报乡效能办备案。村书记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联村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村其他村干部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须由村书记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3天)的须由联村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单月事假超过15天停发当月绩效,三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对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处理,每旷工半天扣10分。

5.其他规定事项。在各类工作群发表与工作无关的不当言论,扣除50分。工作不尽责,被群众投诉、举报或者乡查办的,经查实每次扣2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被区及以上明察暗访发现违反效能建设的,每次扣50分,并按上级要求处理到位。对考勤、会议、请销假等制度中执行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结果运用

村干部每月绩效工资增至1500元,其中1000元作为每月考核绩效随月发放,500元作为半年考核绩效每半年集中发放。每月积分第一的村直接列为“效能之星”,每月积分倒一的村视情列为“效能预警”。根据重点工作需要,乡党委可在单月基础工作之外另设“效能之星”“效能预警”村若干。“效能之星”村奖励村干部月度绩效500元,“效能预警”村扣除村干部月度绩效500元。

1.村干部每人每月基本分100分,每分10元,当月绩效工资依据月度考评得分发放。村干部足额半年度绩效为3000元,优秀等次村全体干部可得足额半年度绩效的120%;良好等次的村全体干部可得足额半年度绩效的100%;一般等次的村全体干部可得足额半年度绩效的80%。年终考核绩效为3000元,每年底考核结束后按村考核结果分层次发放。

2.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秸秆禁烧)、信访维稳等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有村干部因酒驾醉驾、打架斗殴、赌博嫖娼等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个人不享受年终绩效。

3.实行乡村同奖同惩,即当月乡被评为区“效能之星”单位时,直接关联村定为当月“效能之星”;当月乡被评为区“效能预警”单位时,直接关联村定为当月“效能预警”。

4.年度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取消村及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每年底根据村干部月度积分加权村干部年终测评结果评定村干部考核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村干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辞退。

5.每年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村书记、村干部经干部评议推荐、乡党委(扩大)会审定后,报区总工会批准,适时开展“疗休养”活动。

四、本方案自20234月起实施,淠办〔202212号文件同时废止。本方案由乡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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