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4-0000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介绍 发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淠东乡 生成日期: 2025-04-09
来源单位: 金安区淠东乡
生效时间: 2025-04-28 废止时间:
称: 【主动回应】降价!最新通知
号: 词:

【主动回应】降价!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09:09 信息来源:金安区淠东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价格减收5元。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照国家立项指南,此次《通知》将我省放射检查类项目整合为26个项目,停用“数字化摄影(DR)”等17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后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按照X线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磁共振检查、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单光子发射断层显像、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核素功能试验分类设置。

《通知》中明确,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将我省X线摄影成像、PET/CT等七类项目价格调控在国家医保局治理目标范围内,整合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价格减收5元。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仅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方可收取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此外,《通知》将“计算机体层成像(CT)增强”等22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等12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磁共振(MR)平扫成像(血管)”等10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等4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该《通知》自2025年4月28日起执行,既往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