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六安市金安区淠东乡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淠东乡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适用与核心范围类
- 本次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答: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群体,这类群体因监护情况特殊,是防溺水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
- 行动覆盖的重点时段和危险水域有哪些?
答:重点时段为 5 月至 10 月天气炎热期、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及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危险水域涵盖辖区内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在建工地积水处、非煤矿山蓄水坑等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
- 方案中 “三个一” 设施具体指什么?
答:“三个一” 设施是指警示标牌(需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杆,用于危险水域的防溺水防护与应急救援。
二、宣传教育类
- 各村及乡直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包括哪些具体要求?
答:一是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农村应急广播、流动广播等渠道高频次宣传,溺水高发时段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水域周边、人群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和警示标牌;三是可结合实际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并制止学生危险涉水行为的经查实给予奖励。
- 学校 “1530” 教育提醒制度和 “八项工作” 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530” 教育提醒制度即持续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 “六不” 要求;“八项工作” 包括召开全体师生动员大会、张贴主题宣传画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组织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家长专访、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组织游泳培训(利用现有游泳场馆)。
- 家长在防溺水工作中需履行哪些责任?
答:家长需落实学生周末、“五一” 假期、暑期等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孩子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三、隐患排查与整改类
- 水域排查的具体要求和风险管控措施有哪些?
答:各村需对辖区重点水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明确底数并进行高、中、低风险评级;管控措施包括:学校和村附近、学生常去水域完善 “三个一” 设施,设置防护栏;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竖立 “溺亡多发地” 等强警示标识;水深高危水域设置围挡、铁丝网等硬隔离,暂无法建设的设警戒线;开放性危险水域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增加巡查密度;有条件的可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实现实时预警驱离。
- 学生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学校层面需按学生家庭住址成立 “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重点包保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及无人照管学生;村委会层面需摸清辖区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有条件的依托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开展 “暑期课堂”,发动高校 “三下乡” 志愿者参与教育管理。
- 隐患整改的责任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遵循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 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短期内可排除的隐患立即整改,需上级支持的及时报告对接,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杜绝隐患拖延处置。
四、职责分工类
- 乡直各相关部门的核心职责有哪些重点?
答:乡宣传办负责协调媒体宣传和公益广告投放;乡派出所负责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溺水警情应急处置;乡中心校负责学校内教育管理和家校联动;乡民政办负责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台账建立和监护指导;乡自然资源规划中心负责耕地挖塘坑洼整治、废弃矿坑等区域排查;乡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形成水坑的管理;乡公管站协调海事机构做好航道码头安全;乡农综站负责农用船只、灌溉水域管理;乡水利站指导校园周边水域警示与隐患整治;乡文广站负责旅游景区水上游乐场所管理和应急广播宣传;乡卫生院负责游泳场馆卫生检查和溺水急救;乡应急所负责协调警示设施建设、督查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乡城管中队负责公园内水域安全管理;其他乡直单位负责社会面宣传、重点摸排、包保联系和隐患整改督导。
- 村一级在专项行动中需承担哪些核心工作?
答:成立专项行动组织,建立包保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和水域全覆盖排查;完善危险水域 “三个一” 设施及硬隔离;组建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不间断巡查;建立重点学生群体台账,开展谈心谈话和 “暑期课堂”;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及时上报需上级支持的问题。
五、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类
- 专项行动的实施阶段和时间节点是什么?
答: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完善机制阶段,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各村及相关部门制定细化方案并召开部署会;二是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 10 月底常态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并闭环整改隐患;三是总结提升、保持常态阶段,2025 年 10 月底前完成,总结典型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 工作要求中 “五不得一杜绝一严禁” 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不得层层加码,不得 “打卡签到”,不得安排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水域巡查巡逻,不得要求学生、家长频繁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得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杜绝督导检查过多过频;严禁把防溺水工作台账作为校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倒查的重要依据。
- 责任追究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答: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落实、防护设施建设、巡查值守、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不到位或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
- 乡级层面的督导检查机制是什么?
答:建立乡领导包保联系机制,乡级领导联系各村即为防溺水包片村,定期带队督导;乡党委政府于 5 月至 10 月开展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格挂牌督办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督导注重实效,少看台账、多到基层一线和水域现场检查。
政策咨询机关:金安区淠东乡党政办公室
解读人:戴健国(淠东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4-24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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