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金安区淠东乡党政办的公室关于印发《淠东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该方案的制定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并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从现实需求看,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秸秆焚烧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生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方案的制定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通过全面禁烧,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公共安全保障意义:杜绝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通过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政策执行意义:建立完善的禁烧工作机制,形成“不能烧、不愿烧、不敢烧”的工作闭环。总体考虑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方面通过严格的网格化监管和执法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另一方面通过推广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为秸秆找出路,从源头上消除焚烧动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1月24日—28日根据以往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乡实际情况,包括农作物种植结构、现有收割机械配备情况、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现状等因素,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淠东乡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单位进行多次讨论和研究,形成最终方案,并于2025年12月4日正式印发并实施。
四、工作目标
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全年全域“零火点”,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具体包括:
禁烧目标:对农作物秸秆实行全年禁烧,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
综合利用目标:通过秸秆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监管目标:建立完善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
五、主要任务
(一)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
组织领导: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联村干部、村书记担任,形成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格局。
网格化管理: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分为三级网格: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一级网格长;村书记、联村干部任二级网格长;村包片干部任三级网格长。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在重要路段张贴标语,采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禁烧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禁烧引导教育。
(三)加强巡查巡逻
建立巡查巡逻机制,由当日带班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牵头,值班人员参加,实行不定期巡查。巡查内容包括乡村禁烧巡逻、值班以及火点应急处置等。同时组建乡村两级巡逻队,实行全天候巡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值班值守
确定专人负责“蓝天卫士”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监控秸秆焚烧动态,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告知各村及时处置。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点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到位。
(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还田:加大秸秆还田新技术应用力度,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通过农业机械化秸秆粉碎,推动秸秆快速发酵制肥还田利用。
饲料化利用:加大秸秆收贮力度,引导、鼓励肉(奶)牛、羊等草食畜禽养殖企业开展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发挥乡收贮点龙头作用。
补贴政策:对油菜、玉米、花生、大豆等秸秆饲料化收贮的企业,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创新举措
(一)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创新
按照“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要求,建立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三级网格重在发挥党组织、社会团体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网格化管理监管机制,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
(二)科技手段应用创新
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火点并快速响应。这种“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禁烧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三)综合利用模式创新
结合本乡实际,重点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利用方式。针对小麦、水稻等主要作物,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针对油菜、玉米、花生、大豆等作物,重点推进饲料化利用,并给予政策补贴,形成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格局。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联村干部、村书记担任,领导全乡禁烧工作。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问责追责
火点处罚:发现焚烧黑斑按照一处火点处罚,火点熄灭后黑斑无条件由村负责组织及时翻犁,若发现没有翻犁视同一个火点处理。
问责程序:凡是省遥感卫星拍到的或被省督查发现或通报的,启动问责程序,实行“一票否决”,村书记、主任、村包片干部给予免停职。市、区督查发现或通报的列为当月“效能预警”单位。
责任追究:乡禁烧巡逻队在接到火情时不能迅速赶到现场灭火,或值班人员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出现火情时不能及时反馈,造成贻误的,启动问责程序。
经济处罚:乡级巡查及乡以上各级反馈通报火点,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500-20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村对相关网格员及秸秆禁烧巡逻员要进行工资扣减、岗位辞退等处理。
(三)经费保障
乡政府负责秸秆禁烧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镰刀和打火把,根据实际需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应急队伍人员、物资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组织扑火医疗队,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四)考核机制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的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通过以上七方面的系统安排,该方案构建了完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体系,既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又有有效的疏导途径,既注重源头治理,又强化过程监管,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策咨询机关:金安区淠东乡党政办公室
解读人:戴健国(淠东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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