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6-00080 信息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机构: 金安区木厂镇 生成日期: 2024-04-23
来源单位: 金安区木厂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木厂镇宅基地使用税费及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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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木厂镇宅基地使用税费及标准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23 10:07 信息来源:金安区木厂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按照规定,当前办理群众宅基地事务免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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