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木厂镇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和依据
我镇属于人口大镇,随着毛坦厂中学北校区在我镇建成并投入使用,招生数量逐年攀升,校内宿舍无法满足所有在读学生的居住需求,故而校外群租房市场逐渐形成。但由于木厂镇街道周边房屋大多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房屋质量存在年久失修,消防设施、逃生通道配备不完善等问题,对承租人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在此背景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出台《木厂镇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考虑到毛坦厂北校区外学生及其监护人有着广大的房屋租赁需求,我镇适时制定出台《木厂镇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既是对校外群租房市场的规范,更是对学生及其监护人安全上了一把锁。将工作方案落实到位,解决校外群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切实维护租房群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保障家长没有后顾之忧,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木厂镇认真吸取各地因住房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安全政策保障措施,结合我镇群租房市场特点,成立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木厂镇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木厂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由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校外群租房群体的督促引导,对于不符合出租要求的房屋,要求出租人整改到位后方可对外出租。始终做到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营造安全规范的出租氛围。
五、主要任务
一是要完成所属房屋的质量安全鉴定工作。由各属地村(街)抓具体落实,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交至属地村(街);二是要配套完善相应消防设施及逃生通道。每间出租屋至少配置2具灭火器或灭火毯等消防器材,并且设置发生紧急情况时的逃生通道,出租人及承租人不得因居住原因改变消防通道或消防设施;三是要规范群租房的租赁秩序。由于我镇租房群体的特殊性,出租人不得将房屋直接出租(合租)给学生本人,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承租主体,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对学生及承租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
六、创新举措
木厂镇各村(街)、学校通过广泛政策宣传,在秋学期开学前将有出租需求的房屋信息形成信息登记表并上报至群租房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所搜集的房屋信息,镇群租房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批,形成群租房资格认定白名单,并将其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校方面,由学校将房屋信息公布给学生及其监护人,原则上在此区间内租房。对于不在此范围内的房屋出租,将其信息搜集上报至群租房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七、保障措施
木厂镇采取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方式,保障校外群租房市场合理运行。由校外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健全问责机制。组织人员对出租房的住房安全以及燃气安全进行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出租资质。对学校周边出租屋提出改扩建、翻建或新建申请的,由镇建房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对出租屋进行改扩建、翻建、新建,镇城管中队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违建处置。毛坦厂中学北校区、镇中心校及我镇其他学校方面,在开学时应引导学生及其监护人租住经过专业鉴定合格的房屋,并规范签订租房协议。
解读人:程刚
政策咨询机关:木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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