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5-0003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木厂镇 生成日期: 2024-04-2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木厂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木厂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词: 青少年儿童、防溺水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木厂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9:18 信息来源:金安区木厂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预防我镇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木厂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预防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要求,由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木厂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草案),并于2024324-424日在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到2024424日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经过多次磋商讨论,反复修改关于木厂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最终形成了本实施方案,2024425日正式印发并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不断健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网络,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着力解决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包保责任制,确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或版面,利用村(社区)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二是定期排查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对有安全隐患、常有青少年儿童游泳戏水或玩耍的河、池塘、建设工地水坑、水池等水域的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重点水域巡查。充分发挥村级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汛期期间,水库管理人员结合日常工程管理巡查工作每日开展1次以上巡查范围内水域防溺水工作巡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村入户电话告知,微信、横幅标语、门宣传、广播喇叭等手段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尤其对留守儿童、要采取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监护人,确保监护到位。

六、创新举措

在宣传引导方面,创新多种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巡查到位。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村(社)、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全力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杜绝防溺水事件发生。
    下一步,木厂镇将强化督促问责。若因宣传不到位、联防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八、政策咨询机关及解读人

政策咨询机关: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程刚(木厂镇镇长)

联系电话:0564-24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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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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