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5-0003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5-0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木厂镇 生成日期: 2024-05-09
来源单位: 金安区木厂镇 有效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4-05-09 废止时间: 2024-12-31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411214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木厂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号: 木政办〔2024〕24号 词: 普法、依法治理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木厂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08:56 信息来源:金安区木厂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木政办〔202424

 

各村(街),镇直各部门:

现将《2024年木厂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9

 

2024年木厂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金安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镇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结合“机关法律学习月”“江淮普法行”活动跟进推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认真制定落实《木厂镇2024“主题普法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按月组织好《民法典》、粮食安全、党内法规、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爱国主义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宪法等法治宣传活动。

四、突出重点人群普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聚焦青少年群体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使用,加大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普法案例宣传力度。

五、强化重点领域普法。组织开展2024“江准普法行”等普法活动,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卫生、食品药品、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弘扬法治文化。积极动员、组织参与六安市第三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通过皋陶法治文化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作品,多元展示皋陶及其法治思想在后世的传承影响。持续探索木厂镇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强化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配合市、区法宣办开展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名录整理收集工作。

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申报第十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加强常态化培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八、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上级关于2024年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乡镇(街)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先易后难、先运行渐完善的方式,开展好本镇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细《金安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赋权事项评估、调整优化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好镇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好镇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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