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印发《木厂镇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安委会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金政办秘〔2024〕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城市餐饮场所安全隐患风险,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推动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工作,能够提高瓶装燃气管理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有效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不合格“瓶、管、阀、灶”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拧紧餐饮场所“安全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要求,由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木厂镇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草案)》,并于2024年6月5日-7月5日在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到2024年7月5日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经过多次磋商讨论,反复修改关于木厂镇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最终形成了本实施方案,2024年7月6日正式印发并实施。
四、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4年12月底前,镇内餐饮企业全部杜绝瓶装燃气“自提”;2025年6月30日前,镇内全面取消瓶装燃气用户“自提”。
五、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划定木厂镇瓶装燃气网格管理网络、加强宣传,提高用户用燃安全意识、制定相关要求加强监督市场管理等3个主要任务。
(一)划定瓶装燃气管理网络。在镇村社区内建立“三位一体”的网格管理体系,划分网格片区,配备网格员和联络员,落实区域责任,推动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落地有效。
(二)加强宣传。利用线上微信群、朋友圈和线下入户走访等多钟方式宣传相结合,提高用户的关于使用燃气安全意识,逐步取消用户“自提”行为。
(三)加强监督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下,多部门联合监督社民户、餐饮户燃气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惩私自使用、销售不合格的燃气产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六、有何创新举措?
在政策制定方面,通过对实施取消用户“自提”行为的不同主体制定了不同政策与实施时效提升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在宣传引导方面,创新多种手段,加强安全用燃教育引导,推动燃气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本次活动中,我镇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与其他密切结合,在宣传创新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木厂镇瓶装燃气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注重跟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手段宣传,推动社民户、餐饮户燃气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强化督促问责。严明工作纪律,若因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而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政策咨询机关: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程刚(木厂镇镇长)
联系电话:0564-24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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