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类】金安区木厂镇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灾害应对能力,确保我镇安全生产秩序稳定、群众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应急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度,确保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首要保障,最大程度减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险。
(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党委领导下,政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党委、政府统筹指导,必要时协调资源予以支持。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核心,专业救援队伍为支撑,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应急体系,完善快速反应与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事故高效处置。
(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强化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参与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对的科学性和指挥效能,有效预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调度,成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汤才霞 朱 蕾 邵媛媛 蔡晓东 彭 松
卫 峰 李晓龙 刘传文 韩玉洁 苏 锐
费本国
成 员:周本军 陈银根 张继兵 张 武 杨正国
张艳艳 刘世江 郑立兵 孙兰民 钟 晖
赵本宝 卫平秀 叶武中 王 渊 汲海涛
杨勋柱 汪雨薇 邰 威 董光好 赵 亮
吴永海 罗时岱 各村(社)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安委会)办公室,蔡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应急调度、信息汇总及指令传达工作。
三、风险防控与应急准备关键措施
1.构建安全监测网络,指定安全员,设立监测站点,一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逐步推行安全生产“三清单”月度报告制度。
2.全镇以部门、村(街)为基础,按民兵建制组建抢险突击队员,作为安全抢险机动力量,各村(街)组建不少于10人的抢险突击队,进行一定的救护、抢险知识教育和抢险演练,支援发生重大险情力量,各部门筹备一定的抗灾物资、设备、资金发生险情事故立即援助。
3.全镇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需在15分钟内上报至镇安委会办公室。镇村两级需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镇直各部门及各村(街)安全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通讯畅通。
四、应急处置统一指挥要求
全镇范围内重要安全生产隐患段发生险情,各单位要服从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到指定地点投入抢险。
五、风险预测与预警响应机制
各村、街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做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15分钟内如实向镇政府和分管领导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应急部门30分钟内向上级应急部门和区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联系报警电话110,救护电话120,消防电话119,镇党政办值班电话0564-2411214,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区应急部门指示和要求做好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明确现场应急行动的基本原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及应急队伍迅速投入救援;制定详细方案并立即实施抢险救援,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增强应急力量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区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七、事故善后处置与调查评估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区安监部门和区政府。
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九、应急宣传培训与全民防灾举措
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预防知识、避险策略、自救技能、互救技巧以及减灾常识等内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手册、利用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深入普及灾害预防、风险识别、应急救援和资源准备等实用信息。此举旨在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自救能力和互救协作精神,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应急处置效率和整体抵御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并形成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氛围。
十、应急工作责任认定与奖惩办法
党委、政府对年度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事故灾害应急处置。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