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双河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双办〔2025〕23号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现将《双河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双河镇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方 案
为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下同)溺亡事件发生,根据《金安区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宣传教育到位
1.各村(社)、各相关单位:一要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应急广播、小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应急广播、小喇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二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三是鼓励各村(社)发动全体村民监督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危险行为,同时向村委会及时举报,村委会接到举报信息要及时处置,并到学生家里进行批评教育。
2.各中小学校。一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反复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提醒。二要认真开展以下八项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动员大会;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邀请专家和救援人员围绕防溺水预防、自救、施救、急救组织一次专题课;“五一”假期前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利用我镇现有游泳场馆,组织一次游泳培训。三要持续强化家庭教育,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落实学生周末、五一、暑期等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二)隐患排查到位
1.水域排查。各村(社)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对辖区内河道、塘口、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明确高、中、低风险。
2.完善设施。凡是学校和镇村附近的、主干道沿线的、村庄周边的、学生常去游泳的重点水域,各村(社)要设立标识,完善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做好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让学生清楚知道戏水危险;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等有视觉冲击力字样的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置围挡、铁丝网等硬隔离设施,一时难以建设到位的,要设置警戒线;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有条件的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学生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3.学生管理。一是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安全提醒;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的学生,要重点予以包保,增加教育提醒频次。二是村(居)委会要摸清在辖区内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组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有条件的,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可结合高校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自愿参与暑期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问题整改到位。各村(社)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四)巡查防范到位。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派出所要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配备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5年4月底前完成)。
镇党委政府将在4月底召开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部署会,各村(社)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镇宣传、派出所、中心校、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二)工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即日起至10月底,常态推进)。
各村(社)要按照职责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闭环,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
(三)总结提升、保持常态(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及时报镇政府,镇政府将对典型做法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职责分工
镇宣传部门: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配合区委宣传部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派出所:负责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中心校: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促指导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防范学生溺水的主体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动态掌握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情况,建立台账;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督促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造成的坑洼进行整治回填,对无法回填的设置警示标识;对全镇非煤矿山蓄水坑和废弃矿坑、在建工程项目工地积水蓄水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重点巡排查,在危险地区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用船只、灌溉水塘、沟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对存在严重溺水隐患水域重点防范,督促指导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水库安全隐患。
卫生院:负责定期组织对镇游泳馆的卫生检查,负责督促卫生消毒;落实紧急救护措施,及时组织对溺水青少年儿童进行救护,确保及时实施有效抢救和后续救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各村(社)重点水域警示标牌、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配合镇政府组织开展防溺水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水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情况,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严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建立辖区水域责任清单;建立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教育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要严格落实《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盯重点时段精准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措施的通知》(六教秘〔2024〕61号)要求。建立镇领导包保联系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即为防溺水包保村,定期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社)要成立工作小组、巡查救援队伍,落实包片干部对学生的包保和对本村塘口的包保。镇政府将从5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溺水督查指导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村(社)要将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形式主义,做到真排查真走访真整改真落实。本着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保全镇安全稳定。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要在稳妥做好事件善后处置的基础上,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双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双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汪 尹 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蔷蔷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罗 斌 人大主席
张 强 党委副书记
谢佳佳 党委副书记
刘莉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成柱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任有志 党委委员
湛长好 党委委员
李光龙 党委委员
朱爱红 副镇长
张孟丽 副镇长
马云天 副镇长
唐绪海 人大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龚世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