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5-03-01 15:07来源:金安区施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

    二、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前下达)

    三、实施期限

    “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项目计划20251-11月完成。

    四、绩效目标

    带动松棵村、岗店村、八十铺村、三口堰村、佛庵村、草皮塘村等6个村集体经济增收不低于10万元,带动20户农户收益,包括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施桥镇人民政府、刘驿

    六、受益对象

    村集体经济增收及周边群众、脱贫劳动者及监测对象

    七、联农带农机制

    带动村集体增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并通过务工、技术帮扶、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531日至20253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九、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施桥镇人民政府

    十、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261312、0564-3391017;邮箱:jaqfpb@126.com;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5512室。

    施桥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4-2511283,邮箱:jasqfpb@126.com,通讯地址:惠民西路与将军山路交口。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提升(二期)项目实施方案.docx

 


                               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

                               202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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