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
二、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前下达)
三、实施期限
“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 (二期)项目计划2025年1-11月完成。
四、绩效目标
带动松棵村、岗店村、八十铺村、三口堰村、佛庵村、草皮塘村等6个村集体经济增收不低于10万元,带动20户农户收益,包括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施桥镇人民政府、刘驿
六、受益对象
村集体经济增收及周边群众、脱贫劳动者及监测对象
七、联农带农机制
带动村集体增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并通过务工、技术帮扶、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九、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施桥镇人民政府
十、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261312、0564-3391017;邮箱:jaqfpb@126.com;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5楼512室。
施桥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4-2511283,邮箱:jasqfpb@126.com,通讯地址:惠民西路与将军山路交口。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共富高山”蓝龙共富基地提升(二期)项目实施方案.docx
金安区施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