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金安开发区(三十铺镇)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予以明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问题排查。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区域内污染环境、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应查尽查。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包括重点流域岸线、入河排污口、自然保护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散乱污”企业、非法制砂企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非煤矿山修复等,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狠抓问题整改。
二、全面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违法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举措,把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违法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保证办理质量;加强信访举报问题梳理分析,对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切实压实责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已销号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工作,严格对照“四项清单”抓紧整改,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销号。凡被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现、交办、通报或中央、省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影响和后果的,依据《金安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联系人:许正直,联系电话:3962770,邮箱:3062609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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