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开发区(三十铺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金安开发区(三十铺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0日
金安开发区(三十铺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金安开发区(三十铺镇)内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领导干部包括金安开发区工委、管委领导班子成员,三十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
二、检查活动频次
(一)工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
(二)三十铺镇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党政班子副职按“一岗双责”要求,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
(三)园区应急局和其他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委会重要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1次,副职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至少2次。
(四)园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每季度不少于2次带队检查;其他副职按“一岗双责”要求,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以上。
(五)敏感特殊时期、灾情期间加大检查频次。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对园区(三十铺镇)各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
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5.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生产、民政养老、消防、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
9.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等。
(二)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抽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1.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等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4.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5.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6.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和公示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9.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10.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执行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应急处置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完善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八有”:即有方案、有检查表、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有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向有关部门依法交办,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二)建立检查档案。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和三十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由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整理归纳。)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包括:领导干部本人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调研文章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种活动的新闻宣传资料、文档资料、图片等,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督促整改、复查验收等文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的有关文档资料等。每月底、每季度末,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收集归档,以备上级督查。
(三)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园区安委办每半年要对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倒查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保障信息畅通、联络及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网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动机制,现决定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以下简称“信息联络员”)。
一、信息联络员
园区领导班子每人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
二、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领导班子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资料收集,包括召开会议、批示指示、解决问题、工作调研、督导检查、推动执法、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协助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并按时上报至园区安委办备案,以备上级督查。
(二)安委会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1.协助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并按时上报至园区安委办备案,以备上级督查;
2.负责与园区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做好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和信息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信息联络员应由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并于2023年3月5日前填写《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报送至园区安委办。
2.信息联络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更换。信息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补充、调整,并报园区安委办备案。
3.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并为信息联络员工作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