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402MB11182382/202407-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金开区(示范园区)管委 生成日期: 2024-07-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经济开发区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印发《金安经济开发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号: 词:

关于印发《金安经济开发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0:00 信息来源:金安区经济开发区 阅读次数:828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金安开发区各单位:

现将《金安经济开发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2024年6月28日


金安经济开发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议事规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须经集体讨论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结合金开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金开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管委会分管财经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领导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详见附件。

二、议事内容

(一)研究重大财经政策的制定、调整和修改,组织拟定并审议重要财经管理和分配制度(有关分配政策、专项经费管理、资产财务核算管理等),重大财经政策和管理制度报工委会审议决定。

(二)审议年度财政预算方案、收支计划,并报工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三)审议各部门预算内10万元(含)以上资金的使用。经审议同意后,1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支出,按季度报主任办公会会议通报,200万元(含)以上支出按季度报工委会会议通报。

(四)审议预算内资金调剂申请,提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意见,并报工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五)审议预算外资金申请,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落实经费来源,并报工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六)审议大宗资产处理、重要资金调度等重要财经事项,重大事项报工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七)组织财务预算、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问题报工委会会议研究处理。

(八)批准对外披露或发布金开区财经信息;组织配合上级部门对金开区实施的财经审计或检查。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九)负责处理由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

三、议事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临时召开,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议题。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由议题申报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视情况邀请列席人员。

(三)拟提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要求:

1.申报部门事先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与财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会商,形成初步意见;

2.由各部门将汇总资料统一报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初审。

(四)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纪要由组长审签。

(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并经出席人数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做出的决定或决议方为有效,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须征求未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金开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金安开发区货物或服务采购工作审核领导小组”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