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路小学望城岗校区“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构建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根据 《“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和全国少工委《关于使用“红领巾 奖章”章样图案规范开展争章活动的工作指引》规定,六安市望城岗小学少工委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鼓励队员从日常生活及学习的具体环节入手,通过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二、实施原则
1.全面参与,鼓励进取。以我校具体条件和每个队员的实际水平为起点,倡导参与就是进步,提高就有奖励,充分调动全体队员参加“争章行动”。
2.因地制宜,灵活创新。达标章目的设计留有充分余地,各中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核标准。
3.强调教育过程,注重意识培养。达标训练要注重思想意识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少先队员在参与中受教育,在训练中长才干。
4.注重全面素质,鼓励发展特长,在突出共性培养的同时,注重鼓励个性发展;在强调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鼓励队员特长的发挥。
三、实施程序 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
四、实施准则 以争章为手段,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秉承人人参与的宗旨。
1.定章 各中队对照争章细则,根据队员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特长,结合校、中队开展的各类活动去争取。
2.争章
(1)争章尽可能与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表现相结合。各中队辅导员应结合争章,有意识地引导队员开展相关活动。
(2)争章以学校提出的养成教育相关要求为争章准则,各队每学期要有重点争章目标,每学期至少开展争章活动两次。
3.考章 各中队辅导员、中队成员、红领巾监督岗、大队委定期组织考核。保证争章过程公正透明,监督得章队员珍惜荣誉,护好所得奖章。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月奖章评选。
4.颁章 各中队汇总后,中队辅导员向少先队推荐获章的队员,由少先队组织扣印相应的奖章,在晨会上宣读获章队员名单并现场举行扣章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秋学期结束前,所有章目获得者统一汇总,选举校一星章获得者,在本学期末或新学期晨会上为一星章获得队员颁章。
5.护章 颁章后,队员们要好好珍惜,而且要不断地巩固,如果做得不好、退步的此章要除下,直到做好后,再颁奖。
五、具体实施办法
1.新学期伊始,由少先队统一组织,制定本学期各中队争章章目,设计相应活动,各中队按要求开展即可。
2.每次争章活动后,各中队辅导员初选符合条件的队员材料,以中队为单位向少先队报送,各中队获章人数不超过中队总人数的30%。即各中队每个基础章可报送15个名额。
3.少先队组织少工委成员择机进行基础章材料评选、审核工作。分别从争章活动记录表、活动过程性材料等方面进行具体详细的审核与筛选。对不规范填写的材料进行标记、提醒修改。记录表可电子打印也可手写,美观整洁即可。过程性材料尽可能详细充实,有充足的、详实的依据才能有机会获得奖章。
4.秋学期结束前,少工委组织汇总,以集齐少先队设定的基础章为基础,加上特色章,选出校一星章获得者
5.秋学期结束前最后一次晨会(或新学期第一周晨会),举行隆重的颁章仪式,为一星章获得队员颁发相应奖章。
6.对获得一星章的队员进行表彰,并推送到上级部门,争取更高级别的奖励。
7.获得星章的队员要接受红领巾监督岗的考章行为。对于考章不合格的队员,须上报大队委,再由大队委考核,决定是否取消其获章资格。
8.个人一星章每年颁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