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中心小学教师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实施方案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评优评先的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选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影响恶劣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6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
(5)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者。
二、评优选先和评职晋级的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候选人比例,并将相关文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符合评选优先条件的教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经考评后推荐,学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布。
3.候选教师向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提供相关参评资料。
4.学校行政会议对候选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5.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汇总相关情况、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考核结果
1.成立评优评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2.评优评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年度德、能、勤、绩、廉进行总分,产生进入优秀、先进候选名单;
3.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帅德标兵等,必须在本校服务两年以上(在职)教师, 必须在我校担任两年以上的班主任优先产生。
五、结果公示
按照评比结果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候选人,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争议解决办法
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的向学校提出异议,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七、2023年职务晋升工作还未开展,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进行教职职务晋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