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6-00037 信息分类: 工作规划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6-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财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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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6 16:05 信息来源:金安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市开发区

根据《中共六安市纪委机关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乡村振兴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2〕192号)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区纪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纪2022〕30号)文件,经研究,结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金安区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8日

 

 

抄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第二

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各乡镇(街)纪(工)委。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8日印发


金安区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今年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及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落实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要求,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经研究,决定开展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情怀、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导向,选准小切口,分类施策、靶向施治,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较真碰硬监督推动解决问题,又严肃查处背后腐败和责任、作风问题,督促推动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衔接资金建立台账、规范使用、精准投放,财政、审计等部门强化审计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保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围绕资金发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全面排查和整治存在的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改进和提升资金管理,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依法依规、高效直达。

整治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找问题、攻难点,及时发现解决制约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统筹结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金监管等财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注重实效。三是坚持分工协作。区财政局牵头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区、乡镇(街)、村(社区)、以及六安经开区一体推进,上下联动,以上带下,层层抓好落实。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包括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2020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类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情况。

1、“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日常维护不及时,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精准,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没有及时重新采集、核实,没有发挥好平台基础功能和支撑作用。重点检查“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后台农户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针对错误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全面核实,及时修改。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能严格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文件要求,在申报、审核、发放等规定环节进行公开公示。重点检查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人民政府,相关职能站所是否按规定公开公示;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打卡发放不及时,存在滞留现象,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重点检查资金下达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打卡是否及时到位。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发放标准把关不严、审核不准,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行为,导致符合发放标准的未享受政策,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违规享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政策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资金申报、审核及“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违规收卡借卡、违规代管代取,扣留扣押群众“一卡通”,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私存私分、克扣索要、贪污侵占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1.衔接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2.未在规定时间将资金匹配至项目,资金匹配时效性低。

3.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或审计决算不及时,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

4.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程序履行不到位。

5.未按照直达资金要求拨付使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有超进度拨款、“以拨代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现象。

6.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质量不高,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没有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问题未整改到位,仍验收合格。

7.资金绩效评价落实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跟踪监督、事后评价等环节落实不到位。

8.2020年度以来的巡察、审计、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30日)。区财政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对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各相关区直单位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全面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相关台账并于6月10日报牵头主管单位。区级于6月中旬开展全区全面清查工作。对清查中发现问题线索,涉及到违规违纪违法等,按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二)推进整改阶段(7月1日—10月30日)。区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任务责任,通报调度,开展复查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区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找准办法,做好落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提出有效改进对策,一体推进查处问题、震慑警示、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加强总结提升,围绕开展部署情况、治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5个方面全面总结,并对于深层次和政策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复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1+N”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专项整治在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区直部门和乡镇(街)抓好落实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全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协作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群众监督。注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专项整治启动后,区纪委监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整治工作有形;整治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有效;整治后,要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果,接受群众评判,让群众有感。

(三)压实工作责任。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推动等工作,持续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促;区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林业中心、残联、民宗局等主管部门是本部门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执行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相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要抓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管理优势,常态化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不足与问题。

(四)强化工作调度。专项整治持续到今年年底,建立“双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街)每月18日前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汇总报送区财政局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力有效推动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附件:金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

金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问题类型

整治重点

自查问题

整改措施

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整改成效

备注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1、“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日常维护不及时,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精准,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没有及时重新采集、核实,没有发挥好平台基础功能和支撑作用。点检查“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后台农户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针对错误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全面核实,及时修改。

 

 

 

财政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市开发区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能严格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文件要求,在申报、审核、发放等规定环节进行公开公示。重点检查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人民政府,相关职能站所是否按规定公开公示;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市开发区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打卡发放不及时,存在滞留现象,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重点检查资金下达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打卡是否及时到位。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市开发区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发放标准把关不严、审核不准,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行为,导致符合发放标准的未享受政策,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违规享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政策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资金申报审核及“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违规收卡借卡、违规代管代取,扣留扣押群众“一卡通”,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私存私分、克扣索要、贪污侵占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财政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市开发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1、衔接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

 

 

2、未在规定时间将资金匹配至项目,资金匹配时效性低。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3、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或审计决算不及时,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4、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程序履行不到位。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5、未按照直达资金要求拨付使用,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有超进度拨款、“以拨代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现象。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

 

 

6、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质量不高,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没有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问题未整改到位,仍验收合格。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

 

 

7、资金绩效评价落实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跟踪监督、事后评价等环节落实不到位。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

 

 

8、2020年度以来的巡察、审计、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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