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因三十铺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征集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7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收件人:韩成浩,电话:0564-3836038,邮编:2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3836038,联系人:韩成浩。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24282395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4.通过电话反馈意见:0564-3836038,联系人:韩成浩。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三十铺镇积极探索创新举措,通过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的“前哨”作用。三十铺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三十铺镇制定《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从考核主体、对象、办法、内容及分值等多方面进行细致规定,为网格员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二、起草依据
本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
2.《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
3.关于印发《金安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一码申报”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金乡振〔2023〕13号)
三、起草过程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的“前哨”作用,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坚固防线,1月10日镇分管领导要求着手制订《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从考核主体、对象、办法、内容及分值等多方面进行细致规定。1月16日,镇政府通过召开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业务推进会深入分析当前工作形势,重点突出网格员实绩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激励网格员积极作为,使网格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月26日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起草初稿,经镇党政办审核,1月27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考核方法主要包括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等次、结果运用、相关要求等七个方面。
考核内容广覆盖,工作落实见真章。主要围绕监测管理工作、主动排查工作、政策宣传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四个方面,其中监测管理工作考核占比20%,网格员需充分了解网格内重点人群的家庭情况,做到精准管理、有的放矢。主动排查工作考核占比30%,网格员要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尤其在长期在家的农户家中要留下走访的足迹,对常年不在家的农户也要保持常态化的电话、微信联系,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政策宣传工作考核占比20%,作为政策的传递者,网格员必须熟练掌握防止返贫相关政策,积极向农户宣传,提高农户对政策的知晓率,使政策红利能够真正惠及农户。日常工作考核占比30%,主要考量网格员在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处理农户诉求、化解矛盾隐患、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等方面的表现。这一系列考核内容全面反映了网格员的工作质效,真正做到以考促干、以干促成。
不断对修改后的考核方法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考核方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经过修改形成<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7日。
关于印发《三十铺镇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现将《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重要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绩,按照网格化分片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网格员考核由镇乡村振兴办委托各村(社区)开展,由各村(社区)书记负总责,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成员及乡村振兴专干共同参与。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基层网格员。
三、考核办法
网格员工作考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实行年度兑现,每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评比,网格员实绩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监测管理工作考核(20分)
主要考核网格员对网格内农户管理情况,了解网格内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突发意外事故户、失能半失能人员、涉诉涉访户等重点人群家庭情况,乡村振兴办及各村通过电话等方式按照抽查结果计分。
(二)主动排查工作考核(30分)
主要考核网格员定期排查走访情况,对长期在家的农户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对常年不在家的农户每季度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沟通联系,配合乡村做好集中排查等工作,跟踪收集网格内的农户家庭信息变化,发现有突出问题和线索及时上报。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三)政策宣传工作考核(20分)
熟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对象范围、监测类型、监测方式、识别和风险消除流程及相关帮扶政策,指导农户自主申报,积极向网格内农户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四)日常工作考核(30分)
配合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监测对象和重点人群落实好帮扶救助政策,妥善处理和有效化解农户实际诉求和矛盾隐患,提升农户认可度。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会议,服从村临时工作安排。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五、考核等次确定
网格员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评分采取一人一评、一人一议方式依次进行,各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参加评分。
六、误工补贴及结果运用
(一)误工补贴。网格员误工补贴每人每月200元,由基本补贴(100元/月)和绩效奖励(100元/月)两部分组成。绩效奖励由各村(社区)根据各村组网格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核发,适当拉开差距。
(二)结果运用。对考核为优秀的网格员,足额发放误工补贴,并颁发优秀网格员证书(村申报、镇审核)。对考核为合格的网格员,足额发放误工补贴。对考核为不合格、履职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网格员予以解聘(罢免)。在镇级电话抽查、督查中被通报问题的,一次扣除50元。在区级及以上电话抽查、督查、暗访中被通报问题的,一次扣除100元,如对我镇在各级考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予以解聘(罢免)。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网格员工作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村(社区)提出辞职申请。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考核纪律。各村(社区)要根据网格员履职情况据实考评考核,严禁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不履职、不作为网格员。
(二)做好资料上报及归档。考核结束后,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要做好考核资料归档,并将考核汇总表上报乡村振兴办备案。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三十铺镇乡村振兴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表
2.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三十铺镇 村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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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 姓名 |
所在网格 |
分项计分 |
总分 |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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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管理情况(20分) |
主动排查情况 (30分) |
政策宣传情况(20分) |
日常情况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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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评分数和等次由各村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成员、乡村振兴专干研究决定;
2.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
附件2:
三十铺镇 村(社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年度管理考核汇总表
单位(盖章): 村(社区)书记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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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姓名 |
所在网格 |
得分 |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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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为考核结果汇总表,每年12月31日前报乡村振兴办,网格员考核汇总表分数和等次按照考核评分表平均值计算;
2.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