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2025年金安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贴息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4月11日,金安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2025年金安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贴息办法》(金政秘〔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现就《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一是满足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我区需加大对特色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满足产业发展现实需要。我区特色农业主体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亟需政策扶持降低生产成本。
三是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我区通过财政贴息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领域,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策依据
依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
(二)核心目标。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政策引导+金融支持+主体带动”的联农带农机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聚焦主导产业,突出联农带农实效,确保资金精准滴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调研起草阶段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机服务中心、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座谈会,汲取相关部门和经营主体意见进行研讨,最终形成初稿。
(二)意见征求阶段
2025年3月向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以及金融机构发送征求意见函,共收到意见或建议3条,采纳3条。
(三)文件审查阶段
通过区农业农村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谈论阶段
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阶段
2025年4月11日以金安区人民政府名义予以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七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贴息对象“三明确”
一是明确产业类型。生产和储存加工环节(蔬菜、水果、畜牧业、水产养殖、药食两用中药材、桑茶园等6大特色主导产业),生产服务环节(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农事服务中心等3大项目新建,改扩建)
二是明确主体类型。
①流转大户: 指通过合法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从事特色农业生产的主体;
②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组织: 指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本办法支持的特色农业产业,且正常运营;
③农户: 指实际从事本办法支持的六大特色种养业(蔬菜、水果、畜牧业、水产养殖、药食两用中药材、桑茶)的个体农户。
三是明确贷款用途。
①生产设施建设(如新建、改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农事服务中心以及温室大棚、标准化圈舍、养殖池塘、果园基础设施等);
②加工设备购置(如各类特色农产品清洗、分级、包装、初加工、精深加工设备等);
③冷链仓储建设(如冷库、预冷设施、冷藏运输车辆等);
④其他与特色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入,例如:购买大型农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等)、建设灌溉设施、新建/改造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二)申报条件“双达标”
一是带动要求。需带动5户以上农户(含2户脱贫户)增收。
二是金额门槛。单笔贷款≥10万元,年贴息上限40万元。
(三)贴息标准“双控制”
一是利率控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贴息范围仅限银行借贷),最高不得超过4%/年,无手续费。
二是期限控制。“一年一贴”。
(四)办理流程“五步走”
一是自主申报。经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到所在地村委会申请贷款贴息需求,填写贴息申报表,注明相关信息。
二是村级初审。村委会组织人员对经营主体申请情况进行初审,重点查看是否符合贴息条件,签字确认后予以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街),由乡镇(街)汇总。
三是乡镇街初核。乡镇(街)根据经营主体实施完成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初验,重点查看贷款合同、还息单、资金凭证、资金使用票据,并予以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是区级审核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乡镇街上报的结果逐一进行审核验收,重点对实施内容进行现场查验,查看贷款凭证、资金凭证、资金使用票据等有关佐证资料,核定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投入、固定资产、设备投资需要查看项目实施合同、设备发票、验收、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在网站进行验收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贴息资金。
五是过程监督。乡镇(街)、村在得知经营主体贷款需贴息后,要及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经营主体生产活动的真实性,保证贴息资金真正用于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五、创新亮点
建立“带农”硬指标:将带动脱贫户作为必要条件,强化联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资金保障。安排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用于贴息,确保资金分配到位。
三是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策咨询
解读单位: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股
咨询电话:0564-3261318
申报材料:1.从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贴息申报表》《带动农户增收证明模板》如实填报;
2.营业执照(农户除外)、承诺书、贷款合同、贷款凭证、还息凭证、资金使用票据或银行流水等有关佐证资料,以及项目实施合同、设备发票、验收、审计报告等资料。
本办法自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