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金安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制定背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金安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诸多乱象: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超范围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列维修项目、环保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金安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
通过整治,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维修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市场环境,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总体考虑
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法规要求,分阶段推进整治工作(宣传自查、集中整治、总结巩固),通过“排查—整改—巩固”闭环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安区交通运输局前期调研辖区维修行业现状,梳理未备案、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组织交管所、执法中队及企业代表研讨,结合政策法规形成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印发《关于开展金安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保内容贴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1. 全面排查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规范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合规经营;
2. 整治收费不透明、使用伪劣配件、环保安全违规等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3.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长效治理模式,促进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内容
1. 整治范围与时间
范围:全区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分三阶段实施。
2. 整治重点内容
备案与经营合规性:查处未备案、超范围经营,检查已备案企业是否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经营行为规范:公示投诉电话、收费标准等信息,禁止“只收费不维修”“虚列项目”“超标准收费”。
配件与维修质量:使用非原厂配件需提醒消费者,严禁以次充好、承修报废车或擅自改装。
环保与安全:规范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铅蓄电池等)存放处理,要求焊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环境污染。
3. 工作安排
宣传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部署动员、张贴方案、排查未备案企业,督促企业自查整改。
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组建专班排查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约谈隐患企业,依法处理拒不整改者。
总结巩固阶段(7月21日至25日):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 工作要求
压实责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环境违法案件。
强化宣传:动员企业配合整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信息报送:7月26日前提交排查汇总表、工作统计表等材料。
六、创新举措
1. 全链条整治内容:覆盖备案、经营、质量、环保等全环节,实现“一站式”问题清零。
2. 阶段性闭环管理:分阶段明确任务,从宣传发动到总结巩固,确保整治成效落地。
3. 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整治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各单位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制度保障:通过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监督保障:公开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下一步工作考虑
专项整治结束后,持续跟踪行业动态,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指导服务,推动维修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型,助力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负 责 人:唐德生
联系电话:0564-3637196
详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金安交通大厦三楼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