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金安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当前金安区正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仍存在多重安全隐患:常压罐车介质标注不统一、罐体检验流于形式、车辆虚假维护;异地营运车辆备案不及时、监管存在盲区;部分企业存在挂靠经营、资质不达标、“两类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亟需通过专项整治化解风险,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反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交办运函〔2022〕1387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立足金安区实际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1. 安全保障层面:可从根源消除罐车管理、异地监管、挂靠经营等领域的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行业发展层面: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解决行业乱象,推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 治理能力层面:通过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行业安全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后续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二)总体考虑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与红线意识,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为原则:一方面聚焦全省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金安区个性短板,针对性开展整治;另一方面分阶段推进“自查-整改-巩固”,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研判
金安区交通局通过三大途径精准定位问题:一是分析日常监督检查、“两客一危”动态监控数据,发现罐车维护、异地车辆监管等高频问题;二是汇总全省安全生产评估结果,梳理出企业资质不达标、挂靠经营等共性隐患;三是调研辖区企业,收集一线反映的监管协作不畅、整改标准不明确等诉求,最终确定五大整治重点。
(二)起草过程
1. 专班起草:区交通局牵头,联合区运管所、区执法大队组建起草小组,结合法律法规与上级要求,初步拟定《方案》框架,明确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
2. 意见征集:向局相关股室、辖区交管所、执法中队及12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建议15条,优化任务时限、整改标准等细节8处。
3. 论证完善:邀请2名行业专家对《方案》可行性、合规性论证,修正“异地备案流程”“罐体检验核查方式”等3处漏洞,最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形成正式《方案》。
四、工作目标
1. 车辆管理达标:常压罐车《道路运输证》标注100%统一,罐体定期检验率100%,车辆二级维护合规率100%,无虚假维护行为。
2. 异地监管到位:异地经营3个月以上车辆备案率100%,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顺畅,异地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及时率100%。
3. 企业经营合规:挂靠车辆100%清理,企业4类违规经营行为整改率100%,“两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资质不达标企业全部整改或退出。
4. 机制长效运行: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形成“信息化监管+跨部门协作”的长效模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行业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五、主要内容
《方案》核心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有关要求”四大板块,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风险防范与责任落实,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二)重点任务与责任(五大领域10项具体任务)
常压罐车治理:规范运输介质标注(统一《道路运输证》备注)、严格罐体定期检验(核查检验机构资质与车辆定位)、落实车辆维护制度(排查维修机构资质与虚假维护)。
异地营运监管:督促企业用电子运单、动态监控管理异地车辆,落实备案制度,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
挂靠经营整治:清理行驶证与《道路运输证》主体不一致车辆,整治“未培训、未维护、未监控、未派运单”4类违规行为。
企业资质管理:核查企业车辆配备、停车场、专职人员等条件,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则撤销许可。
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核查“两类人员”持证情况,提醒证书到期换证,推动主要负责人牵头排查重大隐患。
(三)实施步骤
1. 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8月25日前):企业对照重点任务排查隐患,立行立改;8月25日前向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2. 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8月26日-9月20日):相关单位结合信息化系统数据与抽查结果,逐企建整改清单,明确措施、责任人及时限,推动隐患清零。
3. 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20日前):剖析隐患根源,总结整治经验,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办法。
(四)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整治。
做好信息报送:10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企业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材料(含开展情况、成效、问题、计划),并公布区运管所(陈家花,189****9095)、区执法大队(周建峰,189****9167)联系电话。
六、创新举措
1. 信息化赋能精准监管:依托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两客一危”动态监控系统,自动比对罐体检验时车辆定位与检验场所、二级维护合格证与车辆轨迹,实现“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
2. 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事故发生情况,将企业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高风险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低风险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避免监管“一刀切”,优化监管资源分配。
3. 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交通运输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线索移交机制,对涉嫌违规出具罐体检验报告的机构,及时抄送线索并协同调查处置,打破部门监管壁垒,形成执法合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负责人,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确保任务落地。
2. 责任保障:实行“牵头单位主责、配合单位协同”机制,对整治进展缓慢、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3. 沟通保障:通过公布联系人、开通咨询电话,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解答政策疑问、协调解决整治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1. 隐患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报告逐一审核,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改-核查-销号”闭环流程,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开展“回头看”。
2. 强化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及信息化系统预警信息,对企业整改情况实地核查,对虚假整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 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整治中的有效做法,将“信息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跨部门协作”等措施固化为制度文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持续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解读单位: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负 责 人:唐德生
联系电话:0564-3637196
详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金安交通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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