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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的咨询
留言时间:2022-08-25 11:00:4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06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领导您好,本人媳妇儿是医院医护职工在职,8月初生产结束,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本市申请生育津贴吗?如果可以,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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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8-27 18:17:1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家人的参保单位为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8月25日,我区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医保中心城镇职工医保股,联系电话:0564-515077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