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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我自己买的停车位不允许停车
留言时间:2022-09-28 11:58:1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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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市领导您好,我是东方蓝海小区的一名住户,我家原本有一辆车,名下有一个地下停车位。最近我家又购入一辆代步车,和物业沟通,能否把第2辆车牌也录入系统,这样我的车才能停到我的车位上。物业拒绝,说一个车位只能录一个车牌,另一个车只能作为临时停车,超过2h必须收停车费。这是什么意思?我自己的第一辆车如果出去办事了,我第二辆车还不能停在我自己的车位上?就是我家的另一辆车只能停在外面吗?现在城市交通本来就紧张,还在创建文明城市阶段,就是这样的管理方式让城市越来越拥堵,街道越来越紧张。市政府这几个月发放购车补贴,我们贯彻政府的政策,积极购买汽车,现在有车位却不能停?我并不是要占用别人的车位,我现在的诉求就是,如果我的第一辆车出了小区车位,请让我家的第二辆车可以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我已经买过车位,交过车位管理费,希望市领导能够帮我解决合理的诉求,谢谢!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9-30 14:35:08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南屏苑社区对接小区物业了解,您所反映的两辆车辆不能录入的问题,小区物业表示在核实车辆信息后,可通过技术处理,将您名下两辆车车牌号录入小区停车系统,您的两辆车可以轮流停放在您的车位上,若两辆车同时停在车库,另一辆车辆按临停车辆收费,请您抽空前往物业办理相关手续。9月29日上午,金安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电话未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有疑问,请联系南屏苑社区:0564-3390035,望城街道:0564-338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