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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金域华里的绿城物业拒绝与业主协商小区管理
留言时间:2022-10-08 15:54:0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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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于2020年在天成金域华里买的住宅一直未入住,这种情况小区有二十多户(本人未拿钥匙,其他住户有的没拿,有的已拿),于是与绿城物业协商类似电梯费进行减免,绿城物业表示不予以协商,并当面表示让业主找政府,现有部分业主收到律师函,现咨询1.未入住物业费中一些费用是否应该消除;2.绿城物业不配合业主、无视业主是否应该表明歉意;3.未入住时已有水电费消费记录,有的业主立马交了,后期也不表明退费是否合理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10-12 08:44:2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经金安区望城街道安丰社区对接小区物业了解,关于问题一,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目前未收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费是否消除或减免,业主可与小区物业私下协商。关于问题二、三,金安区望城街道安丰社区已督促小区物业向业主进行情况说明并表达歉意。2022年10月9日上午,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已主动与来电人联系,告知来电人因物业公司维修住宅产生的水电费由开发商承担。金安区望城街道安丰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有疑问,可联系金安区望城街道0564-3381368,安丰社区0564-5366106,也可致电金安区市场局七里站市场所0564-332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