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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申请
留言时间:2023-04-28 16:27: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306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你好,我想咨询下,门特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还有大病医保怎么办理及所需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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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医保中心 发表于:2023-05-05 14:35:3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想咨询恶性肿瘤慢特病如何办理和大病保险政策。根据六医保秘[2021]80号文件:对诊断明确、符合认定标准的恶性肿瘤,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金安区医保中心)随时申报,及时受理、办结。携带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申请材料前往金安区医保中心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患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5万元(含)以下的,报销50%,5万至10万(含)报销60%,10万至20万(含)报销70%,20万以上报销80%,出院可直接报销结算。感谢您对金安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金安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4-5150550、5150772和337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