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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救助,慢性病报销治疗问题
留言时间:2024-07-01 12:52: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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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市长,您好,我妈妈在2023年冬天持续高烧后来到六安人民医院治疗发现确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简称MDS),现每月在六安人民医院对恶性肿瘤持续性化学治疗已有半年有余。另外我妈妈属于慢性病每月都需要治疗,治疗费昂贵,普通家庭无法承担。1、大病救助又是如何办理?2、我想问一下个人每年交的医保380元,能按多少比例报销。3、另外,个人办理了分级转诊治疗后的报销比例又是多少。后期又是怎么办理报销,是出院当时就报销,还是凭借出院小结回村里办理,麻烦给予答复,谢谢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4-07-02 17:57:17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将自动获得大病保险待遇资格。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站式结算,即达到上述条件后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符合政策范围以内的报销比例(名义补偿比)为60%;保底补偿比为45%。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的,符合政策范围以内的报销比例(名义补偿比)为65%,保底比例不变。
7月2日,金安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对相关的政策内容与您详细解释,感谢您对金安医保的关心和支持,如您想详细了解医保政策,可通过六安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六安市医保局网站公示公告【目录】六安市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https://ybj.luan.gov.cn/)查询,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政务大厅: 0564-5150550、居民股:0564-5150776、参保征缴信息中心:0564-5150556、基金监管和法规股:0564-5150775。